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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9部门联手整治虚假医药广告

2013-05-09 15:48:34   来源:枣庄晚报   
      长期以来,一些违法虚假广告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受其害,人们对这些无良广告也深恶痛绝。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等8个部门《关于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5月8日,枣庄市召开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会议,枣庄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等9部门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据了解,本次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是枣庄市辖区内的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大型门户网站、医疗药品信息服务类网站、医药企业及医疗机构自设网站发布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宣称具有治疗作用的保健用品广告。主要内容为:超出批准的功能主治和保健功能,宣传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以及治愈率的;使用患者、医学专家、科研机构等名义证明疗效或者保证治愈,以及冒用公众人物的形象和名义做宣传的;夸大产品功效,宣传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具有治疗疾病作用的;利用医药资讯专版、专题节目等形式,以专家讲座、医学探秘、患者讲述用药治病经历等方式,变相发布医药广告,推销医药产品与服务的;未经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查或者核准,非法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等。
      据了解,这次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将从5月10日开始,到今年7月2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发挥多部门整体联动的优势,协同作战,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党委宣传部门要指导和督促新闻媒体加强自律,认真落实广告审查责任,及时通报媒体广告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建立和落实新闻媒体发布虚假违法及不良广告行为领导责任追究制,对新闻媒体不履行广告发布审查职责,致使严重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屡禁不止、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及后果的,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曝光典型案例,加强新闻媒体广告内容导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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