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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新农合大病险参合农民不需缴费

2013-04-19 15:45:19   来源:枣庄晚报   

      连日来,有关新农合大病保险的消息,在广大农民朋友中引发热议,在纷纷表示欢迎的同时,有的农民朋友问起是否还要另外缴纳费用。16日,记者再次致电市卫生局农卫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次实施的新农合大病保险2013年的筹资费用,不需要参合农民再次交纳,将在新农合支出户中列支。
      
      据了解,我市新农合的筹资标准是参合农民每人每年70元,每人每年政府补贴280元。根据省、市两级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和省卫生厅《关于拨付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资金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合管办要根据参合人口数,按人均15元标准安排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购买新农合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是根据新农合报销水平、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范围及保障水平等因素,由全省科学测算、合理确定的。2013年,购买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为每人15元。这部分保费,参合农民将不用再从自己的口袋里掏。
      
      “新农合大病保险实行全省统筹,承担这项工作的保险公司由全省统一招标确定。根据全省招标结果,我市新农合大病保险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承担,具体业务由中国人寿山东枣庄分公司及其区(市)支公司承办。按规定,每年1月15日前,卫生部门要将大病保险资金的80%划拨到保险公司专户,其余的20%在省卫生厅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于9月底前再次拨付。”对于新农合大病保险的费用及划拨,市卫生局农卫科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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