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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中:“六步法”审查羁押必要性

2013-03-03 16:24:33   来源:检察日报   

      近日,犯罪嫌疑人魏某的父母和辩护人来到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将一面写有“感谢人民检察院,挽救失足大学生”的锦旗,交到该院副检察长魏常建的手中。

      不久前,该院对涉嫌故意伤害犯罪的在校大学生魏某批准逮捕后,启动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审查中发现,魏某在共同犯罪中属从犯,犯罪情节较轻,系初犯、偶犯,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谅解,遂建议公安机关对魏某变更了强制措施。

      据了解,2012年以来,该院侦查监督部门将捕后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工作作为侦查监督的重点。为对接修改后刑诉法,2012年年底,该院建立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初步形成了“审前启动、审查标准、审中考察、审后评估、审查建议、备案审查”的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六步”工作法,弥补了捕后侦查监督的缺位,实现由“一押到底”向“必要羁押”转变。

      截至目前,该院已对3名犯罪嫌疑人启动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据此对3人变更了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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