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出台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
2013-02-25 08:56:59 来源:枣庄日报
为公平、公正、有效实施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制度,规范我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日前,我市出台了《枣庄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我市居民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保障等社会救助项目时,根据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授权,对其家庭经济状况开展调查、核实以及出具书面报告。核对结果作为政府相关部门做出审批决定的重要依据。核对的内容主要包括核对对象的可支配收入和财产。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财产包括实物财产、货币财产等。通过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管理平台,使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之间达到资源共享,全面核查申请对象的住房、拥有车辆、保险等家庭经济情况,填补了工作人员入户核查和群众评议容易产生的漏洞和盲点,保障了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工作的准确、高效和公正,最大程度消除“错保”、“漏保”、“关系保”、“人情保”等现象。
为保护好核对对象的信息不外泄,《办法》中特别增加了保密条款和对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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