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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奖励知识产权开发 最高奖20万

2013-01-05 10:28:19   来源:新华网   

      日前,山东省滕州市制定出台新措施,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开发和科技创新的奖励力度,进一步增强滕州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根据这一新措施规定,滕州市企业最高可获得20万元的相关资金奖励。

      该措施中规定,滕州市企业中凡对应用于企业主导产品、且当年获得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按发明专利每项1万元、实用新型每项5000元、外观设计每项1000元奖励被授权企业,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产品年销售额首次达到5000万元、3000万元和1000万元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其中50%奖励给专利研发人员;凡列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省、枣庄市专利试点示范的企业,当年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凡列入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的,当年给予10万元奖励;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将给予5万元奖励。

      据了解,今年以来,滕州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不断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强力推进产学研合作平台建设,大力推动专利技术开发与转化,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全面升温,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据有关数据分析,前三季度,滕州市预计完成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72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19%;全市新增省级创新型企业4家、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5家,共组织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15项、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20项、枣庄科技计划项目4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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