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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检察院四举措严防职务犯罪

2012-12-18 15:20:58   来源:枣庄大众网   

      为防止职务犯罪举报线索积压,提高线索利用效率,枣庄市检察院每三个月对举报线索的受理、查处、积压情况进行一次清理,并将清理情况及时向本院有关部门和下级院通报,并采取四项措施,确保了举报线索管理工作规范、高效,切实发挥好举报中心内部监督制约的职能作用,为反腐倡廉工作科学发展贡献力量。
    规范移送登记程序和二次分流行为。实行“一个窗口”管理模式,所有举报线索须经统一登记后方可进入案件的办理流程。

      完善对举报线索的分流和分类管理。举报中心受理线索后,全方位地评析、审查举报材料,对是否具有可查性,经评估后先得出一个初步的结论,再根据线索不同特点以及轻重缓急,将线索分类、审查和筛选。
    整合存查线索利用价值。存查线索统一由举报中心建立存查线索库,包括初查部门初查未成案的线索,分门别类专门登记存档,确定专人管理。线索存查必须先由举报中心提出存查意见,检察长评审后才能入库,严禁擅自存查;初查部门未成案线索,在反馈时自动入库。专管人员负责跟踪收集涉案信息,并保持和加强与举报人或有关方面的联系,一旦有新的举报或者具备初查条件时,具备分流或初查条件的,及时分流或初查。
    规范和严格执行回复制度。严格按照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的规定,认真做好跟踪、督办、催办工作,要求承办部门按时反馈查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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