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网 > 新闻资讯 > 枣庄新闻 > 正文

枣庄市新农保城居保工作受表彰

2012-12-09 13:13:57   来源:枣庄日报   
      从近日召开的全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表彰电视会议上获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荣获“全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据了解,我市从2009年开始开展新农保试点,各级各部门密切合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精心组织,快速推进,经过两年多时间,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后于2011年6月份、9月份实现了全覆盖,分别提前半年和三个月完成省政府确定的任务目标。

      为加快我市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工作进程,减轻各级地方财政的负担,我市积极争取上级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支持,到今年底累计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资金补助3.9亿元,以后计划每年争取2.3亿元用于60周岁以上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发放。  (褚富菊)

上一篇:枣临铁路是如何“炼”成的
下一篇:我市53家企业入选第二批山东省信用良好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