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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神圣的使命

2012-11-29 09:09:19   来源:枣庄日报   
       滕州市人民检察院有一位女主诉检察官,就是这样一位文弱的女子,先后办理过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枣庄市建市以来最大黑社会性质案、28名被告人的特大团伙拐卖儿童等案件。她,就是刘玲。
      就是这样一位女子,十年公诉无差错,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300余件,无一错案,展现了新时期女检察官爱岗敬业、勇于进取的争先精神,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事业为重、无私奉献的检察情怀。
      从检十年来,刘玲在公诉人的岗位上绽放出了别样绚丽的青春之花,演绎着别样的铁骨柔情。“我们不仅要用法律惩治罪犯、彰显正义,还要用法律去维护被害人权益。”作为一名公诉人,刘玲深知自己的职责神圣。充分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在她的办案实践中得到了切实的体现。
      在2010年全国开展打拐行动期间,被拐儿童无助的眼神充斥着每个人的心灵。初为人母的刘玲主动请缨承办了一起28名被告人拐卖儿童特大案件,当时有14个孩子被解救,部分未满月,其中一名男婴因照顾不周导致脐带发炎,黄疸严重,刘玲的心被深深刺痛了……“这起案件绝不能仅以追究被告人刑责结案,一定要为每个孩子找回温暖的家。”刘玲暗下决心,为此,她积极与公安机关联系,先后10余次在龙阳、东郭、西岗各个乡镇之间奔波,了解被解救婴儿的身体状况、考察收养人家庭情况、督促监督签订保证书、与公安人员一起为每个孩子建立DNA档案,最终14名被拐卖儿童均得到了妥善安置。
      2011年,刘玲承办了公安部、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枣庄市建市以来最大黑社会性质案件。该案影响极为恶劣、案情极为复杂。当时她的孩子刚一岁,为了全身心投入工作,她狠下心将孩子送到了千里之外的甘肃老家。一天晚上,孩子夜里哭着找妈妈,握着电话的刘玲泣不成声,再也没有睡意,她加班加点、昼夜奋战、将对孩子的思念化作了工作的动力,审阅卷宗、引导侦查,共提出了60余条补查意见,制作了48个辩论焦点、26页14000余字的答辩提纲。最终被告人被判处19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当案件圆满结束,她匆匆赶回老家,急切地抱抱孩子时,儿子早已怯生生地跑向了一边,嘴里喊着:“我不要妈妈……”望着儿子陌生的眼神,刘玲心如刀绞,她惭愧地说:“我对不起儿子,我不是一个称职的妈妈……”
      从检十年来,许多岗位都留下了她扎实的脚印,她以追求公平和正义为天职,严格执法、客观公正,怀着对人民的热爱和对法律的忠诚,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人民检察官的至高追求——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法律卫士。在公诉岗位六年来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300余件,无一错案,多次受到枣庄市、滕州市的表彰,被授予枣庄检察系统优秀青年,枣庄市十佳公诉人、枣庄市三八红旗手、枣庄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山东省优秀公诉人等荣誉称号,2012年被山东省政法系统荣记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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