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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实践公交出租车新规:司机要讲普通话

2012-11-28 15:54:37   来源:齐鲁晚报   
      近日,我省编制并公布了《山东省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试行)》和《山东省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试行)》,对公交车和出租车运输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也是大部制改革后公交、出租划归交通部门后首次颁布的两个行业规范。21日,记者调查了解到,枣庄市的公交、出租行业很多行为亟待规范。

      新规: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招揽他人同乘

      《山东省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驾驶员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招揽他人同乘;未显示“暂停”标志的车辆,不得拒载;乘客醉酒,无法明确目的地且拒绝下车时,拨打警方求助电话。

      现状:半途招揽他人,不经乘客同意挺普遍

      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19日他由于赶时间坐高铁,就乘坐了一辆出租车,当时上车时就告知司机要赶高铁,希望他可以快一点。可是在半路,又遇到一位打车的乘客,司机在未询问刘先生是否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停车与那名乘客交谈起来。
      “那名乘客是要去薛城的,当时司机也没问我是否同意,看到对方招手就停下了,当时我还表示了抗议,我说我赶时间,能不能不拉了,但是司机告诉我很快。”刘先生说,当时司机还和那个人讨价还价,他心里非常着急,最后还差点误了火车。

      回应:乘客可拒绝付车费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局一位姓殷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这个规范刚刚下发,交通部门正在研究实施细则。上述出租车司机的行为确实违规,乘客可以向交通部门投诉。“如果乘客遇到这种问题,可以选择拒绝付车费。”
      记者了解到目前枣庄出租车进行了更换,计价器使用后车顶LED显示器会出现“载客”的字样,但是目前由于技术等原因,有部分车辆没有达到同步。“我们已经进行了智能系统升级,目前还有少部分出租车使用计价器后车顶的LED显示器不显示‘载客’字样,不过很快就好了。”此外,很多市民在联通换乘中心、高铁站等地遇到出租车司机擅自提高起步价的问题,交通部门表示,这都是个人行为,市民遇到擅自涨价的行为可拒绝支付车费。

      新规:公交车驾驶员要讲普通话

      《山东省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试行)》中规定,公交客运服务规范要求驾驶员使用普通话;多辆车同时到站停靠,第三辆及以后车辆执行二次停站。

      现状:听不懂枣庄话,外地客坐过站

      冯先生来枣庄出差,在乘坐公交车时就遇到了一件蹊跷事,“我乘坐的10路车,本来想到华夏和谐家园站下车,但是我也是第一次来枣庄,不知道在哪里,听到报站后我就准备下车,下车后我发现坐过了一站。”
      冯先生表示,下车后他也没找到和谐家园就找人问了下,才发现自己坐过了。“当时报站后我听到司机说了句话,可是也没用普通话我也没听懂说什么。现在回想起来,应该是问有没有下车的。”冯先生说。

      回应:司机讲普通话有难度

      为此,记者咨询了枣庄市公交公司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公交司机大多都是老枣庄人,本地口音比较重,因此目前公交公司普及普通话有一定难度。
      “我们暂时也没有专门普通话培训班,而且对于不讲普通话也没有什么处罚条例。但是我们下一步将加大对这一块的重视,争取尽快普及普通话。”工作人员表示。
      而对于到站不停车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主要是为了节省乘客的时间。
      “如果遇到某些站点没有乘客等车的现象,公交司机在报完站后一般会询问车上乘客是否有下车的,如果没有,那么该站点就不停了,这样可以节省乘客的时间,也不违反公交公司的有关规定。”该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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