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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铸和谐 服务大局促发展

2012-09-20 10:21:36   来源:枣庄日报   
      开栏语

      为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我市政法系统于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本报即日起开设《践行核心价值观 民生政法在行动》专栏,宣传报道全市各级政法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突出业绩和典型经验,全面展示我市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

      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能动司法、忠诚履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幸福新枣庄”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良好的法律保障。2008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87458件,审执结183487件。

      城镇化建设的“助推器”

      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战役”打响后,城建拆迁、城乡统筹发展等问题纷纷而来。特别是棚户区改造,面积大、任务重,面临着很多困难和矛盾,也进一步引起了众多的法律纠纷。全市两级法院知难而上,配合城市建设工作的开展,主动提供司法建议和法律咨询,积极向被拆迁人宣传有关法律政策,引导他们以合理的方式表达诉求,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对全市城建拆迁工作的顺利推进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薛城区燕山路棚户区改造中面临的系列案件是全市棚改工作以来,法院审理的首批涉城建拆迁案件。当时因历史遗留问题多,被拆迁群众反映激烈,解决好相关问题,对其他被拆迁群众有着较强的示范效应,关乎全市城建拆迁工作能否顺利推进。

      社会和谐的“守护者”

      对此,市中院根据个案情况,组成专门的工作组,深入被拆迁群众家里,有针对性地依法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后该系列案件全部和谐结案。
    对在运河古城建设、京沪高铁等重点工程项目中引发的诉讼纠纷,市区两级法院开辟“绿色通道”,成立专门合议庭,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我市城镇化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护。

      工业转型的“调节阀”

      山东华众纸业有限公司是一个拥有职工近2000人的大型企业,2008年初进入破产重组阶段。重组期间,市中院依法帮助、协调解除设定在破产企业财产上的担保物权等,为企业的整体拍卖、组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目前,已顺利投产。

      据了解,2008年以来,全市法院先后受理了47件破产案件,对这些案件,通过破产、重整、和解,积极引导落后产能有秩序、无震荡地退出市场,帮助有市场需求和发展前景的企业恢复生机。同时,加大对企业资产案件的处置力度,积极采取拍卖、主管部门接收处置等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地盘活、变现企业财产,以解决职工的欠发工资、集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利益。
    积极延伸司法服务,针对宏观经济变化对中小企业融资带来的不利影响,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市委提出了开办钢结构抵押贷款的司法建议并被采纳,使全市100余家中小企业获得了7亿元贷款,这一做法被省政府、省法院向全省推广。

      社会和谐的“守护者”

      全市法院每年办理案件4万余件,涉及8万多个当事人,受案件直接影响的当事人近亲属更是高达四五十万人。这些矛盾纠纷都是十分普遍而典型的社会矛盾,处理难度大,处置风险高,极易激化升级。处理好这些案件,法院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更多的心血。山东华欣针织有限公司与上海兆源实业公司原是业务合作伙伴,到2011年底,上海兆源共拖欠加工费37.5万元。多次讨要未果,山东华欣针织品有限公司将上海兆源实业公司起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厅法官孙梦在了解了案件来龙去脉后,通过与对方多次沟通与约谈,最后促使双方达成了协议,为华欣针织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近40万元。

      为了妥善审理好诉诸法院的矛盾纠纷,全市法院始终坚持“和谐司法”,立足枣庄的社情、民情,讲求办案的方式、方法,不断加强诉讼调解、执行和解、行政协调等工作,并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依法惩罚犯罪的同时,积极帮助被害人挽回损失,减少了社会对抗。一审民商事诉讼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了75%,行政案件和解率达到了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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