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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一在建工程无消防手续被罚款3万元

2012-09-17 14:53:54   来源:大众网   
      近日,枣庄市滕州辖区一建设公司的单位负责人到大队如数上交了3万元罚款。

      滕州大队监督人员在对辖区工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辖区一在建工程存有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大队消防监督员随后对该建设单位建设的工程下发了相关法律文书并进行了拍照取证。

      为确保该工程的消防安全,大队经过立案调查后经集体研究讨论决定认为该单位违法事实清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该单位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30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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