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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玲:能为社会、人民奉献真幸福

2012-08-10 11:27:02   来源:鲁南在线--枣庄晚报   
       刘玲,1979年出生,现任滕州市人民检察院主诉检察官,中共滕州市第十二届党代表。她在公诉岗位六年来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300余件,无一错案,多次受到枣庄市委市政府、滕州市委市政府表彰。

      点滴积累 业务历练

      作为土生土长的西北人,刘玲骨子里透着一股憨厚与耿直。远离故土和亲人,来到千里之外的滕州工作。
    2007年,刘玲作为基层公诉人代表参加全省优秀公诉人评比选拔活动,三天紧张的赛程,在案件办理、业务答辩以及选手辩论等紧张的环节中,刘玲经受了一场从心理到体力到精力的巨大考验,最终以优异的成绩被评为省级优秀公诉人。提起这次特殊的经历,刘玲感叹道:“三天比赛虽然备受煎熬、紧张氛围的压抑,但严峻的考验却哺育了我的成长,我喜欢这种通过努力与付出获取硕果的感觉。”28岁的她,成为了滕州检察院唯一一个通过比赛获取“省优”称号的人。

      铁面柔情 彰显正义

      采访中刘玲告诉记者:“作为一名公诉人,不仅要用法律惩治罪犯、彰显正义,还要用法律去维护被害人权益。”她深知自己的职责神圣,任重道远,充分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在她的办案中得到了切实的体现。
    2010年,正值全国开展声势浩大的打拐行动发起之时,初为人母的刘玲主动请缨承办了一起28名被告人拐卖儿童特大案件,在被解救的14个孩子中,大部分还未满月,其中一名男婴因照顾不周导致脐带发炎,黄疸严重的脸都变了颜色,刘玲痛心地说:“该案绝不能仅以追究被告人刑责结案,一定要为每个孩子找回温暖的家!”为此,她在龙阳、东郭、西岗各个乡镇之间来回奔波,与公安人员一起为每个孩子建立DNA档案,最终14名被拐卖儿童均得到了妥善安置。
      2008年,她曾接手承办了一件棘手案。被告人冒充记者,多次以在媒体上曝光事故为由,对事发单位进行敲诈,犯罪行为案发后,别有用心之人通过反华网站将其作为攻击我国人权政策的典型事例,强烈要求我国政府释放被告人,并利用奥运会对我国政府施压。在庭审后,面对被告人家属多次的电话威胁,网络上恶性的人身攻击,同事们都为她担心,有人问她:“你不怕吗?”刘玲却说:“怕过,也有过委屈,但我有信念、有追求,我相信邪恶永远压不倒正义!”经法庭审理,被告人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生死考验 感悟人生

      2009年底,刘玲偶然发现自己身体内有个硬块,经专家初步诊断为恶性肿瘤。当时她才只有30岁。也许是诚心感动了上苍,最终的化验结果显示为良性。
      从手术台重回公诉席,刘玲更加珍惜自己的工作,她常说的一句话是,“活着真好,能工作、能为社会、为人民奉献真幸福!我们应该做的就是增加生命的厚度,在有限的生命里尽情绽放精彩,让生命了无遗憾!”
    2011年,经上级院交办,刘玲承办了公安部、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枣庄市建市以来最大黑社会性质案件。为了全身心投入工作,她“狠心”将刚满一岁的孩子送到了千里之外的甘肃老家。她将对孩子的思念化作了工作的动力,共提出了60余条补查意见,制作了48个辩论焦点、26页14000余字的答辩提纲。最终被告人被判处19年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
      当记者提起这件事,她仍然有些惭愧地说:“我对不起儿子,我不是一个称职的妈妈。”作为一个平凡的母亲,刘玲总是觉得自己对孩子有太多的亏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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