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中医院--让人人享有生命“绿色通道”
2012-08-03 09:03:21 来源:古城台儿庄

一、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来我院住院治疗时,符合我院“先治病、后交钱”政策者,只需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无需缴纳住院押金,只需提供医保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抵押,即可办理入院手续。出院结算时向住院处付清住院费用后,即时到新农合报销处报销即可。
二、对纳入“先治病,后交钱”范围的患者,相关临床科室将根据病情向患者告知治疗该疾病所需大体费用,并每天向患者打印费用清单。同时,在临近出院1-2天时,管床医生或护士应预先向住院处查明患者个人应承担的大致费用,以备患者或家属筹款结帐。
三、对于个别医疗花费较大、住院时间较长的患者,住院期间费用每累积至8000元时,应到医院住院处交纳40%预付金;住院时间每累积达到1个月时,应结算1次。
四、凡享受我院“先治病、后交钱”便民政策的住院患者,请积极配合好医务人员工作,我们也会一如既往地为您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让您满意、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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