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2011年审结束35家行政事业单位乱收费
2012-07-03 10:25:10 来源:大众网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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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记者从枣庄市物价局获悉,2011年度枣庄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已经结束,在审验的962个收费单位中,有35家单位存在价格违法案件,已经被移交价格检查局立案处理。
据了解,为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治理乱收费行为,枣庄市物价部门从今年3月份开始,对全市行政事业性单位收费情况进行了集中审验。审验的主要内容是实施收费的部门和单位的收费项目是否经过审批,有无国家和省批准的合法收费文件;国家和省已明令取消、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是否继续执行;是否有扩大收费范围、擅自设立和分解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按规定时限超前收费、增加收费频次等问题。
据枣庄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已于6月份完全结束,审验收费总额12.45亿元。审验中发现,有35家行政事业单位存在扩大收费范围、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未停止国家规定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等问题,违纪金额201.28万元,物价部门工作人员责令相关单位立刻停止乱收费行为,并退还乱收费款项。
物价部门依据相关规定注销《收费许可证》8个、收费项目74项,变更收费项目113项,已将这35家单位的价格违法案件,移交市、区(市)价格检查局立案处理。
□相关链接 近200项收费已被取消或减免
2008年以来,枣庄市物价局先后取消、停征和减免近2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从2008年9月1日起,停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从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和停征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教育、劳动就业、工程建设、外贸出口、药品生产、农业生产等领域。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在取消公路养路费等6项涉及交通和车辆的收费,涉及金额每年约5亿元。从2010年2月1日起,对出口农产品、纺织服装产品和进口原油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从2011年1月1日起,取消20项社会团体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从2011年2月1日起,取消3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工商注册登记和年检、税务登记、车辆检测、卫生防疫等,每年减免金额约300万元。从2012年至2014年3年间,对小型微型企业免收22项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收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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