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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乡村文明行动”系列谈(四)

2012-06-08 09:57:51   来源:枣庄日报   

        实施“乡村文明行动”,是枣庄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是一件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大事急事,也是一件提高农民群众幸福感的实事好事。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行动,把工作往深里做、往细里做、往实里做,务实高效地完成“乡村文明行动”各项工作任务。
        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省文明委提出的目标任务,到2012年底,滕州市作为省级示范县(市),要有70%的行政村达到县级文明标准、其他五区要有50%的行政村达到县级文明标准。现在到年底仅有6个月的时间,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把这项关系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全局的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领导干部任期主要目标,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要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责任,谁是责任领导、谁是责任部门、谁是责任人,每项工作任务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达到什么效果都要有明确具体要求,防止谈条件、讲价钱,防止推诿扯皮。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制定并落实各项支农惠民措施,为实施“乡村文明行动”提供有力保障。
        要理顺机制,合力推进。实施“乡村文明行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各级、各部门、各团体、各单位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必须强化“一盘棋”思想,强化“一股绳”意识。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市各级要把实施“乡村文明行动”作为分内职责和重要任务,与安排本部门本单位全年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
        要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没有农民群众的参与,实施“乡村文明行动”只能是不切实际的“一厢情愿”,必须把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放在首要位置。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注重发扬民主、征求民意、集聚民智。要从细节入手,从最基础的工作抓起,从农民群众最关心的事情抓起,把满足农民需求作为决定总体工作成败的关键,真心实意地多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群众真正得实惠、多受益,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在实施“乡村文明行动”中发挥更大作用。
        要因地制宜,探索创新。“乡村文明行动”靠什么赢得农民群众的支持?靠什么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活力?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坚持因地制宜,坚持创新发展。在工作指导上,必须一切从实际出发。农民最讲实际,任何不切合农民、农村、农业实际的工作,都不可能得到农民群众的拥护。要把握实情,遵循规律,既要积极进取,又要循序渐进;既要鼓励先进,又要着眼多数,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切忌形式主义和“一刀切”。在工作内容上,要适应农村的新变化和农民的新期待,结合正在农村开展的各类创建活动,围绕“六大建设”,精心设计体现时代特征、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载体,把工作做到农民群众心坎里,激发“乡村文明行动”的生机和活力。要加强制度建设,及时把在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措施,用制度的形式规定下来,建立完善乡村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实施“乡村文明行动”是时代的要求、群众的期盼,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这需要全市各级主动作为、互相协作、形成合力,总结已有经验,找准存在问题,明确努力方向,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为加快推进富庶、宜居、文化、活力、安康“幸福新枣庄”的建设步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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