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检察工作会议召开
2012-05-21 09:53:14 来源:枣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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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上午,枣庄市检察工作会议在市检察院召开。枣庄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伟出席会议并讲话。枣庄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术平主持会议。枣庄市政协主席邓滕生,枣庄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蒋英建,枣庄市委常委、副市长秦元祥,枣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高一,枣庄市委常委、秘书长孙欣亮,枣庄市检察院检察长于家珍出席。
会议围绕贯彻落实枣庄市第十次党代会和枣庄市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及省、市政法会议精神,总结了近年来全市的检察工作,并对下步检察工作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会上,于家珍传达了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在枣庄视察时的重要讲话。
陈伟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忠诚履职、服务大局,取得了显著成绩。工作思路更加明晰,瞄准“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一流”的目标,许多工作走在了全国、全省前列。服务发展更加主动,先后制定出台了服务转型项目、棚户区改造、新农村建设等27项工作意见,为城市转型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依法履职更富成效,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等各种刑事犯罪,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职务犯罪大要案,依法开展对诉讼、侦查、监管等活动的监督,促进了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制度建设更加规范,全程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被最高检称作“枣庄模式”。保障民生更加有力,查办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检察机关的群众满意度逐步提升。
陈伟强调,要牢牢把握服务大局这个中心,为“幸福新枣庄”建设提供司法保障。要在营造健康宽松的经济环境上下功夫。严厉打击金融诈骗、敲诈勒索等经济犯罪,优化投资环境;依法查办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发展、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活动,保障“三农”发展;要建立与企业的经常性联系制度,更好地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发展。要在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上下功夫。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新途径、新方法,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正确处理查办职务犯罪与依法保护的关系,营造鼓励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要在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上下功夫。坚持不懈地开展“严打”斗争,为群众提供安全的生活空间;及时调处因棚户区拆迁安置、市南工业区改造、环境污染等引发的矛盾纠纷,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陈伟要求,要牢牢把握法律监督这个主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切实提高依法监督水平。全面加强对公安侦查、法院审判、监管场所刑罚执行、行政机关执法等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要深入推进“阳光检务”。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广大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提高司法公信力。要做好群众工作。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和救济。要加强派驻检察室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强化对基层司法、执法活动的监督,增强基层执法力量。
陈伟指出,要牢牢把握社会管理创新这个重点,促进社会和谐。要依法规范社会管理行为,严肃查处危害社会管理的职务犯罪,依法监督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等引发的民事行政诉讼。要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理热点敏感案件,认真解决群众诉求。要促进社会管理法制化,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推动形成维护法律尊严的良好氛围。
陈伟强调,要牢牢把握队伍建设这个保障,努力提高执法水平。要按照“干在实处、干出实效、走在前列”的要求,强化法治理念、强化执法为民、强化信息平台建设,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各级政府、政协和有关部门要为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创造良好条件。
张术平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更加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建设“幸福新枣庄”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对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案件的查办力度,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涉法问题,为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要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理性文明办案,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律尊严,坚决守住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增强司法的人文关怀,高度关注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市各级公务人员要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全力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为检察机关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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