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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三届“感动枣庄”十佳人物候选人的启事

2012-03-13 09:22:23   来源:枣庄网整理   
      为推进幸福新枣庄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市委宣传部于2月17日起在全市开展推荐上报先进典型暨“感动枣庄”十佳人物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推荐、评选和表彰三个阶段,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征集感动枣庄的人物线索。候选人不限于枣庄籍,凡对枣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者均在评选范围之内。候选人不受年龄、职业、身份限制,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群体,只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通过自荐、他荐、组织推荐等三种方式参评。
      (1)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部门本行业做出杰出贡献,获得重大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事迹生动感人,在枣庄社会引起较大反响,在群众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社会认知度和群众公认度高,尤其是做出了超越自己职责、能力的感人事迹;
      (3)热心公益,诚实守信,扶危济困,奉献爱心,以自己所长和财富积极回报社会,传递真善美;
      (4)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对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5)尊老爱幼,孝老爱亲,即使遇到重大变故和不测,仍不离不弃,长期关爱照顾,彰显至爱亲情,体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四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堪称楷模;
      (6)在本地或外地求学、务工、服役、经商等活动中,艰苦奋斗,自强不息,以自己的行动树立了枣庄人民的良好形象;
      (7)个人的经历或行为,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社会公平正义、人类生存环境做出突出贡献,代表了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
      已获“感动枣庄”十佳人物称号的不再参评,但有新事迹的可以参加。推荐候选人需要填写《先进典型暨“感动枣庄”十佳人物推荐表》和2000字以内的个人事迹材料,推荐截止日期为4月底。
      即日起,如果您发现令您感动的人和事,可通过以下方式向组委会推荐:
    1.电话:0632—3315742。
    2.电子邮箱:6323315742@163.com。
    3.信件邮寄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枣庄市政大厦738房间(“感动枣庄”十佳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邮编27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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