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网 > 新闻资讯 > 枣庄新闻 > 正文

枣庄峄城警方打掉了盗销缝纫设备犯罪团伙

2012-03-07 10:53:14   来源:枣庄网整理   
      2月22、23日,枣庄峄城警方经过连续10天的艰苦奋战,分别将犯罪嫌疑人王某龙、宋某某、王某昭、王某抓获归案,一举攻克了“2·11”被盗案,打掉了流窜鲁苏豫湘四省二十个地市、作案30余起、涉案价值300余万元的盗销缝纫设备犯罪团伙。
      2月11日早7时许,阴平派出所接山东某服装有限公司报案称:其公司5台锁眼机被盗,价值10万余元。民警第一时间赶赴案发现场,开展现场勘查、走访等工作。
      在细致勘查被盗现场的基础上,专案组兵分三路,一路开展内部排查工作,围绕该厂职工,重点是缝纫设备操作职工、维修职工、推销人员开展工作;一路在阴平镇及周边进行走访摸排,调阅出入阴平镇主要路口的视频监控,以期从中发现犯罪分子的蛛丝马迹;另一路,深入走访峄城区及周边地区的服装厂、针织厂及缝纫设备经营户,以期发现赃物。通过大量工作,专案组民警排除了内部职工、附近村民和推销人员作案的可能。专案组及时调整侦查方向,经认真分析,确定此案为流窜犯罪,将工作重点放在阴平镇的小卖部、旅馆、饭店、网吧等犯罪分子可能落脚的场所。经工作,专案组民警查明,在案发 前一日和案发当日,家住市中区的王某龙曾在阴平镇一旅馆住宿,在一家网吧上网,并于案发当日在案发现场附近出现过。王某龙有重大作案嫌疑。2月22日,专案组及时出击,在市中区华山路一诊所内将王某龙成功抓获,由此顺线追踪,将宋某某等其他三名团伙成员全部抓获归案,并将被盗锁眼机如数追回。
      据犯罪嫌疑人供述:2月9日,王某龙从传单上看到某服装公司招工启事后,萌生盗窃该厂缝纫设备的念头,于是坐车到阴平镇踩点。在现场附近转悠了一圈,并用手机拍了几张照片,查看现场周围环境。之后,他来到阴平镇一旅馆住下。下午,王某龙打电话给同伙宋某某,约宋某某来阴平。次日,宋某某驾驶机动三轮车如约而至。2月10日夜,当该厂生产车间熄灯后,王、宋二人翻墙入内,用布蒙上公司东北角的摄像头,盗走5台锁眼机后,连夜运往山亭区宋某家中。2月11日早晨7点,王某昭接宋某某电话后,驾驶自己的轿车将被盗机器拉到济宁。
      王某昭与王某龙二人系同乡,又同在济宁一市场经商。王某昭在济宁一市场租了一个二层楼的门面,销售布匹和二手缝纫设备。2009年,王某昭同王某龙来枣庄, 参加一针织厂的竞买未成,还赔进7000余元。为找回损失,王某昭、王某龙、宋某某三人窜至邹城的一个针织厂,趁夜偷走7台缝纫机器,连夜租车运到烟台卖掉,三人每人分赃7000余元。由此,该团伙随着宋某某的加入,团伙分工更加明确,作案越发频繁,流窜区域不断扩大。
      该团伙以服装、针织企业的缝纫设备为侵害目标,团伙成员王某昭利用其缝纫设备专业知识,从网上查找服装、纺织企业信息,与王某龙负责作案前的踩点,确定盗窃目标;王某龙、宋某某、王某实施盗窃;王某昭利用其门市经营为掩护负责销赃,实行盗销一条龙。作案得手后立即逃离,其作案足迹遍及山东、江苏、河南、湖南四省,甚至有时一夜驾车作案往返数百公里。
      据办案民警介绍,该团伙具备一些缝纫设备专业知识,以合法经营为掩护,隐蔽性、流窜性强,作案频繁,分工精细,反侦查意识强。如果不及时打掉,将严重危害服装、针织企业的安全,造成的经济损失将难以估算。
      2月24日上午,民警将4名犯罪嫌疑人押解到阴平某服装厂指认现场,该厂300余名职工拍手称快。

上一篇:快递实名制在枣庄市的推行情况不容乐观
下一篇:市召开消防工作会议 秦元祥出席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