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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哪项民生实事关乎你我

2012-02-13 12:57:11   来源:鲁南在线   

      民生无小事,民意大于天。记者从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了解到,2012年,枣庄将积极作为,倾力改善民生,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办好一批民生实事,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更多公共财政的阳光。以下是市政府承诺的28件民生惠民实事。

    ★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60元提高到320元,农村居民低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农村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2000元,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600元提高到2800元。

    ★开展为低保家庭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实施免费手术治疗活动。

    ★做好孤儿救助工作,分散居住孤儿发放生活费每月不低于600元,集中居住孤儿每月不低于1000元。

    ★加强敬老院规范管理,全面解决冬季供暖问题。

    ★对2000名城乡退役士兵提供免费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

    ★新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50个。

    ★实施“扶残助学”项目,对贫困残疾大中专、高中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进行资助。

    ★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新建10处培训、扶贫基地。

    ★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300户。

    ★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新建6处残疾人托养中心,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展开托养服务。

    ★对全市低保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50元的生活补贴。

    ★继续做好创建聋儿听力无障碍市工作,为300名听力障碍者验配助听器。

    ★实施10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

    ★年内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9.45亿元,提取试用4.05亿元,支持城镇职工改善住房条件。

    ★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并适当提高报销水平。

    ★对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进行补助,每人不低于500元。

    ★实现10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市覆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每人不低于25元。

    ★启动市立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

    ★推进“居民健康一卡通”工程,完成“居民健康卡”的发放,建立统一的电子“健康档案”。

    ★启动市精神卫生中心病房楼建设。

    ★提高法律援助覆盖面,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全市社会弱势群体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1700件。

    ★按照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对城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适时启动互联机制,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

    ★推进“数字物价”建设,通过有线电视、政府门户网站、手机短信等形式公布价格政策和重要商品价格,维护消费者权益。

    ★实施“放心粮油工程”,新建“放心粮油示范店”25家,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处,培育“放心粮油生产企业”家。

    ★推进“居民厨房工程”建设,培植发展放心快餐连锁店,新建“便民快餐示范店”4家。

    ★对城乡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

    ★实施“高龄留守老年人关爱工程”,为100名留守老年人赠送三轮车、集中帮扶1000名留守老年人、为20000名留守老年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对老年人参观游览旅游景点、乘坐城区公交车及BRT给予优待,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60-64岁老年人半价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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