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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市破获经济犯罪案件122起

2012-01-31 23:58:42   来源:枣庄网整理   

      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了解到,2011年全市公安机关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80起,立案173起,破案122起,涉案值5.08亿元,挽回损失1.47亿元,抓获人员264名。从立案情况看,扰乱市场秩序、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比较突出。总体上看,经济犯罪案件涉案金额、抓获人数、逮捕数、挽回损失同比分别上升150.1%、37.5%、37.5%和107.46%。

      冒用法定代表人名义骗了158万元

      2010年8月以来,张某某在承包济钢集团刘岭铁矿平巷掘进工程期间,冒用烟台某某矿山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名义,并私刻其公司的公章,在明知未获得采矿许可的情况下,和刘某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骗取刘某投资款158万 元。
      2011年我市合同诈骗发案情况达到35起,占到全部发案数量的20.23%,表现比较突出, 主要发生在能源、商贸领域。作案手段多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受害人信任后签订合同实施诈骗。

      恶意透支他人信用卡10万元

      去年,市公安局共立扰乱金融秩序和金融诈骗案件43起,涉案值近2亿元。其中,信用卡诈骗案件发案数量最大,占到53.49%。
      2009年3月16日,犯罪嫌疑人张某自称为 “某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工作人员,拿着一些客户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及加盖有该公司印章的“办卡人员工作证明”,在滕州某某银行卡部申办银行信用卡,在骗取卡部工作人员 信任领卡后,并没如实交付当事人本人,恶意透支10万元并拒不归还透支款。
      同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去年共立6起,涉案金额1.8亿余元。2010年4月至12月犯罪 嫌疑人高某某伙同张某某以某家具有限公司需要资金周转为名,以支付高于银行数倍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人员吸收存款近1亿元,用于家具厂经营、支付高额利息等。

      一批制售伪劣产品窝点被端

      “亮剑”追逃行动中,全市经侦部门破获了一批大要案件,其作案手段多是以非法盈利为目的,假冒名牌商标进行生产销售。市中分局经侦大队侦办捣 毁一生产假冒亲亲八宝粥地下窝点,查获机器设备一宗、未灌装的空罐6万余只、非法生产的亲亲八宝粥成品14万余罐,市场价值50余万元。峄城犯罪嫌疑人田某某在承包枣庄某某乳业有限公司期间,未经许可,从2010年11月起生产的乳味饮料产品,涉嫌侵犯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登记注册的“营养快线”、“爽歪歪”两种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非法经营数额达63余万元。去年我市共破侵犯知识产权案件31起,涉案值1187.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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