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政法委工作升格为由总书记直接分管
2014-10-23 09:31:38 来源:新京报
改革 倡导法治思维不介入具体案件
十八大之后,习近平对政法工作做过一系列批示,其中多次提到“平安中国”和“法治中国”两个关键词。这些提法也出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决定中。
2013年初,习近平就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政法机关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
在具体措施上,孟建柱提出,要进一步理顺党委政法委与政法各单位的关系,支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支持政法各单位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领导们就不要对具体个案做出批示了,让各个司法机关放手去做就行了。”孟建柱告诉政法委官员们。
2014年初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升级为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对政法委职能提出新表述:党委政法委要善于议大事、抓大事、谋全局,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办事、创造执法环境。
习近平还强调党委政法委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政法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
此前,“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是政法委的一项重要职能。舆论认为,政法委的协调,不符合法治精神,也可能导致冤假错案。
这一系列表态,被视为释放政法委职能调整的信号。受访专家表示,十八大以来,政法委介入案件协调的现象已经大大减少。
接近中央政法委的人士称,政法委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司法改革顶层设计。
十八大后,“张氏叔侄强奸案”和“萧山5青年劫杀案”等多起冤假错案被纠正。媒体报道称,其中有政法高层的支持。
2013年8月,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对各诉讼环节和相关单位如何根据现行法律防范冤假错案作出要求。
两高也在此基础上出台相关意见。最高法的规定明确提出要求,“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职责审判案件,不得参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联合办案”。
受访人士认为,这是政法委职能从“协调案件”到“协调职能”转变的一个例证。而且,这些规定都在现行法律的框架内,不是一场运动。
在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教授樊崇义看来,新一届中央政法委在与司法机关关系方面,理得很清晰,方向很明确。
这些思路有望在本届中央任期内成为“法律”。2013年中央发布《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提出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适时研究制定党委政法委工作条例,完善党领导政法工作的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