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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司改再提审判独立 抵制地方和部门保护

2013-10-29 16:44:10   来源:南方都市报   

      社会热点案例法院应主动公开

      《意见》要求重视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方式,对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和普遍关心的纠纷,要主动、及时、全面、客观地公开相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公众的关切和疑惑。

      对于之前判决书不能全面回应当事人意见的问题,最高法院要求裁判文书要认真对待、全面回应当事人提出的主张和意见,具体说明法院采纳或不采纳的理由及依据。在诉讼过程中,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或质疑,应及时给予回应并说明理由。

      推动立法严格法官任职条件

      《意见》明确提出,扩大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范围,提高基层群众比例,增选适应审判工作需要的专家型陪审员,实施两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倍增计划”。

      意见还要求重视律师作用的发挥,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完善律师对法官违法行为的投诉及反馈机制。

      为完善法官队伍,最高法院要求逐步推进法官选任制度改革,通过推动相关立法的完善,进一步严格法官任职条件,逐步实行上级法院法官从下级法院法官中选拔,注重从律师群体及其他法律实务部门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选拔法官。

      相关新闻 防范刑事冤错案意见近期即将公布

      司法改革总体要求意在提高司法公信力,最高法院认为错案是司法公信的大敌,将于近期公布关于防范刑事冤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

      司法改革总体要求力图通过全面建立健全防范错案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冤假错案,在司法审判环节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最高法院要求健全和完善错案评价标准和问责机制,探索建立科学公正的错案评价体系,明确错案的认定标准;要求健全错案的分析和问责机制,完善错案分析和问责的相关程序。

      最高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介绍今年7月份,中央政法委出台了首个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后,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落实好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已组织专人起草了关于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目前正在修改论证阶段,近期即将发布,相信这一意见的出台,将会对防范冤错案件起到积极作用。

      最高法院将制定指导案例实施细则
      中国案例指导制度将有进一步规范,南都记者了解到,最高法正在制定案例指导制度的实施细则,有望规定当事人提出参照时法院应在判决中回应。

      中国的案例指导制度确立于2010年,当年最高法和最高检均公布了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最高法规定地方法院在判决时应当参照指导性案例。而案例指导制度也纳入了中央司法改革。

      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检公诉厅厅长彭东日前在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首次年会上说,他们曾对基层检察院做过调查,认为推行案例指导制度对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保证司法的统一、规范自由裁量权,甚至于遏制司法腐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最高法院研究室案例指导处处长吴光侠在会上表示,指导性案例虽然不是正式法律援引,但事实上还是有一定执行力的,对于如何参照指导性案例,最高法院将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我们想如果当事人明确提出了,法院法官就应当予以回应是否参照,并且要说明理由。”吴光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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