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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制定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标准 现公开征求意见

2013-07-30 08:56:32   来源:人民网   
      近日,教育部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标准体系,促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教育部研究制订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广大校长、教师及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8月28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moeszc@moe.edu.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邮编:100816),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教师培训处(收)。请在信封上注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特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是履行职业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要经过系统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要具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或实践经验并达到一定的职业技能水平。《专业标准》是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合格教师的基本专业要求,是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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