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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官员:严禁到公共场所拦截正常上访者

2013-05-07 15:00:02   来源:人民网   

      [主持人]:是非常细致的一系列的条款规定。还有网友问,有的地方对上访人员采取围、追、堵恩、截的办法,不让他们到北京来上访。有的上访人甚至受到行政处罚和劳动教养。这样的情况是如何解决的呢?
      [张少龙]:到纪检监察机关当面反映问题,这是法定的举报渠道之一。对反映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内问题的来访,我们都热情接待,并认真调查处理他们反映的问题。总的来看,群众到纪检监察机关上访的渠道是畅通的,群众通过上访举报违纪行为的权利得到了较好的保障。
      [张少龙]:有一个时期,确有一些地方存在着阻挠群众到上级机关上访的现象。对此,我们的态度是明确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杜绝一切“拦卡堵截”上访群众的错误做法,严禁到来访接待场所和公共场所拦截正常上访群众。
      [张少龙]:借此机会,我也呼吁公众在行使举报权利的同时,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一是要逐级反映问题,不要越级举报;二是来访当面举报的,要到纪检监察机关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去,不要干扰办公秩序;三是要向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不要多头反映;四是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要歪曲、捏造事实,更不能诬告、陷害他人。
      [主持人]:一方面是监管部门提供了畅通的渠道,另一方面作为举报人也要通过正规的一些途径来进行反映问题。
      [主持人]:现在有一种现象被人们称为是信访倒流,就是说反映哪一级的问题,在解决的时候往往会被返回到这一机关,有人说这是踢皮球,解决不了真正的问题,郭处长如何看待这个说法?
      [郭洪亮]:实际上在工作实践中,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在处理信访举报的工作中,是遵循着“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一个重要原则。在工作中,对属于其他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的信访举报,一般情况下都要转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去处理。同时,为了推动一些重要问题的解决,相关法规也规定,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重要问题,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可以进行交办、督办,必要时还可以进行直接的调查核实,并作出一些处理。
      [郭洪亮]:同时,在这里我们要强调的是,中央纪委监察部明确规定,严禁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控告单位或者被检举、控告人。也就是刚才主持人提到的反映谁或者哪一级机关的问题,解决的时候又回到被反映机关,这种问题是严格禁止出现的,相关法规都是有明确规定的。
      [主持人]:近年来,很多腐败案件线索源于网民的爆料,比如“表叔”、“房姐”这些事情。作为从事信访工作的领导干部,您是怎样看待这些网上爆料的?
      [张少龙]: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监督日益成为一种反应快、影响大、参与面广的新兴舆论监督方式。通过网络曝光,纪检监机关确实筛选出一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线索,也查处了一批腐败分子。
      [张少龙]: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网络信息具有较为明显的不确定性,有的网络信息内容还不够真实,有的是情绪的宣泄,有的客观上造成了案件线索的泄露,给调查核实带来不利的影响。我们认为,通过网络曝光违纪行为,不属于法定的举报行为,纪检监察机关也难以防止曝光者遭受打击报复。我们希望公众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正规渠道反映问题,参与和支持反腐倡廉建设。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信访举报核查力度,提高信访举报办理水平,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主持人]:今天非常感谢三位在百忙之中给我们带来的介绍,再次感谢三位,谢谢。
      [主持人]:今天节目就是这样的,感谢您的收看,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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