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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草案规定景区涨价需听证:不能说涨就涨

2013-04-24 10:28:30   来源:新京报    

    16日,湖南省长沙市,连日来,凤凰景区游客稀少,商户收入减少。


    16日,游客展示凤凰景区门票。

      正当湖南凤凰古城收取门票一事引起公众广泛关注之时,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23日审议的旅游法草案将焦点对准景区门票,强调景区门票价格不能说涨就涨,应严格规范程序。去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曾两次审议旅游法草案,景区门票上涨是关注焦点之一。

      【票价】 门票涨价要举行听证
      对比二审稿,昨日的三审稿明确提出,“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六个月公布”;同时新增了控制景区门票等价格上涨的程序方面的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应当严格控制门票和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上涨,拟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论证其必要性、合理性”。
      此外,针对不少景区的另行收费现象,三审稿还增加了禁止性条款,明确提出“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另行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应当相应地降低价格或者取消收费”。
      草案还提出,公益性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除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珍贵文物收藏单位外,应当逐步免费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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