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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内蒙陕西26名官员因客车追尾致36死被处理

2013-04-12 13:23:25   来源:安监总局网站   

      11.张毅,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对交通运输管理局相关科室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督促检查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12.王威亮,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党委书记。贯彻落实道路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到位,对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督促检查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13.田修洞,中共党员,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公路运输管理所维修科科长,负责危货运输企业监管工作。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不力,未认真督促孟州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整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和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等问题。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4.邓秋霞,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公路运输管理所党支部副书记,分管维修科。组织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不力,对分管科室及有关人员履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检查职责的情况监督指导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5.刘海新,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党支部副书记。组织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力,对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督促检查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6.宋铭兴,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孟州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下属运输企业贯彻落实道路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力,对孟州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和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等问题督促检查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7.马复兴,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分管孟州市公路运输管理所。组织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到位,对孟州市公路运输管理所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督促检查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8.郭新明,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党组副书记。贯彻落实道路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到位,对下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督促检查不到位,对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督促检查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19.王保宏,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分管孟州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道路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到位,对孟州市交通运输局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督促检查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20.岳劲涛,中共党员,河南省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货运管理科科长。指导孟州市公路运输管理所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未认真督促解决孟州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和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等问题。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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