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车将推“统一标识” 严查超标车
2013-03-21 11:18:19 来源:鲁网

为公车贴上统一标识将有利于社会监督
湖南多辆警车参加司法厅副厅长儿子婚宴、陕西白河县委书记乘用百万元豪车、我省一辆故意遮挡号牌的“鲁o”车辆停放在酒店门前被媒体曝光……公车问题备受社会的关注,昨天,省级机关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为了加强公车管理,我省将在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推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GPS定位等。
【严控数量】超编单位不再增配公车
在公务车的编制管理上,根据去年印发的《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省机关事务局将严格实行编制管理,对超编单位不再配备公务用车,这些单位的购车申请将不再受理,直到实有车辆数符合新编制要求。
新《办法》明确规定了一般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以内的轿车,其中机要通信用车配备排气量1.6升(含)、价格12万以内的轿车,配备享受财政补助的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以补助后的价格为计价标准。执法执勤用车根据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进行配备。
省机关事务局公车处处长王振和表示,下一步,我省将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不定期对省直车辆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乘、购超标车辆等违规违纪现象进行查处。
【配备标准】以国产自主品牌或新能源汽车为主
王振和还透露,原则上应配备国产自主品牌汽车或者新能源汽车。最近有消息称,新的公务车政府采购目录将很快出台。同时,对新购公车的挂牌也有一系列程序。新购置的车辆必须依据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出具的购车批准单和挂牌委托书,到公安交通部门办理注册以及相关手续。无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出具的购车批准单和挂牌委托书,公安交通部门一律不予办理注册以及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