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称与房姐来往密切人士开始在北京西安卖房
2013-02-07 10:52:09 来源:华商网
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军分析,通过“房姐”龚爱爱的投资轨迹来看,其业务涉及民间借贷、开办煤矿、投资房地产公司等领域,而从这些领域来看,民间借贷业务利润很高但是风险较大;而购买房子后,则拥有了对房子的所有权。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所有权是对公民私有资产最大的一种保护。这也是为什么“房姐”喜欢买房的根本原因。
“不管是煤矿还是公司股权等等,这些都是经营性资产,而房子才具有所有权。只要纳税人用正常、合理的收入购买的房子,都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独立房产评论人士李连源这样认为。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李富有认为,从欧美等发达国家来看,不动产也得到了很多人的青睐,但是并没有中国这样疯狂与扭曲。美国的股市在经历了2008年的金融风暴之后,现在却创出五年新高。然而,我们的A股却从6000点下跌到2000点,近期有所反弹依然还在2400点一线。投资股票的投资者10人里面有超过8个人出现亏损。虽然黄金(1678.60,-0.20,-0.01%)具有增值保值的功能,但是由于其是动产,储存不方便,即使放在银行还要支付高额存管费,变现能力也没有房子强,很难得到有钱人的大量购买。而期货市场属于高风险市场,有钱人根本不愿意碰。看来看去,只能选择不动产进行投资了。折射出国内投资渠道的窘态。
买房不住是对社会资源的一种浪费
房姐房妹房哥房叔疯狂买房的背后说明什么呢?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李富有认为,显然,说明目前国内投资渠道的狭窄和病态。以十年为例,十年前买什么最赚钱,当然是房子。因为买了房子不仅可以保值还可以增值。
但是,不管是李富有还是李连源都持这样一个观点——国家应该出台专门针对不卖不租囤房者的惩罚性政策,否则将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李连源认为,在限购政策出台之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即使购买一百套房屋也并不违反相关规定,但是,如果像“房姐”这样买了房子不卖也不租的话,则另当别论,这岂不是对社会资源的一种浪费。因为,房子的寿命是一定的,这么长时间的控制下去,自然对社会资源是一种浪费。应该得到社会的谴责,并呼吁有关方面出台专门针对囤房者的惩罚措施,以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
半球认为,从最近舆论曝光的诸多“房氏”家族来看,可以看出像“房姐”这样坐拥惊人数量房产的人绝不在少数,中国相当数量的房产掌握在这些人手中。这也是为什么诸如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房价持续高涨的原因之一。希望诸多“房氏”家族的曝光能推动“全国住房信息联网”的快速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