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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发生伤亡事故 让全厂员工分摊赔偿金及罚款

2013-03-19 13:53:36   来源:大河报   
      西峡龙成集团下辖的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轧钢厂(简称汉冶轧钢厂)因工人违规操作造成一名机修工被卷入机器当场死亡。但让员工想不通的是,厂领导竟将73万元的死亡赔偿金和安监部门的罚款全部分摊在全厂员工身上。

      网传
      “分摊说明”引发不满
      昨日,记者在百度西峡吧看到这样一个帖子:《致全厂员工的一封信》,副标题为轧钢厂“2·14”工亡事故损失费全员分摊说明”。上面写道:2月14日,汉冶轧钢厂机修工王某在检修机器时,操作工违规操作开动提升皮带,造成王某被卷入滚筒与提升皮带之间,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共造成经济损失76.3227万元,全厂分摊费用总额为734527元(已减去对轧钢厂相关责任人的罚款28700元)。经厂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由全厂员工分摊事故损失费,厂长1500元,副厂长每人1200元,正副科干部每人1000元。事故车间每位员工900元,其他车间科室每位员工分摊620元。
      “没见过哪个企业出工亡事故了,买单的却是工人,难道厂规比国法还大吗?”“员工上班所得的工资是给企业创造效益中很少的一部分,如今事故还让员工买单?这就是所谓的员工利益大于天,善待员工?”轧钢厂上千名员工看到“分摊说明”后,纷纷在网上吐槽发帖,表达对厂里做法的不满。

      记者调查
      事故让员工买单属实
      “照这么算来,钢厂老板岂不是不承担任何风险?”一位工人告诉记者,按照厂里的通知,分摊金额已经从2月份开始执行,到7月份所有分摊金额执行完,凡是分摊人员岗位发生调动或人员离职时,车间在造发上月工资时应将其所摊费用一次扣除。
      对此,汉冶轧钢厂负责人许少普告诉记者,这是扣发工资中的奖金,员工有意见很正常;轧钢厂这样做依据的是龙成集团2013年安全事故管理总要求:各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所产生的医疗费、赔偿费、上级安监部门罚款由事故发生单位全额承担,公司不再赔付。
      昨日记者拨打了西峡龙成集团有关负责人张某的电话。据张某讲,汉冶轧钢厂的做法欠妥,并引起了员工的不满和媒体记者的关注,龙成集团已经责令汉冶轧钢厂立即纠正这一做法。

      监管部门
      不合理也不合法
      昨日,记者就汉冶轧钢厂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采访了南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该局办公室李主任告诉记者,市安监局还没有接到西峡县安监局的相关报告,并称就此事将向局领导汇报并调查落实,然后给记者一个答复。
      李主任同时表示,汉冶轧钢厂由全体员工分摊事故损失费的做法不合理也不合法,关键是不合法。分摊事故损失费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予以纠正,或者向当地劳动行政监察机构投诉、甚至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稍后,记者拨打了西峡县安监局执法大队的办公电话,一位负责同志告诉记者,2月14日汉冶轧钢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一名机修工死亡属实。西峡县安监局已经第一时间向西峡县政府做了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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