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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的伤痕诉说着幼女性侵致死的可能

2012-09-19 14:14:54   来源:四川在线   
      这是一条令人愤怒之极的消息:8月29日,一名3岁幼女在乘幼儿园班车回家途中死亡。尸体上有七八处伤口且下半身有血迹。警方鉴定称幼女曾遭班车司机猥亵但并未致死,死亡原因为在班车内高温中暑死亡。家属称对一说法难以接受。

      一名幼小的女孩,欢乐的童年才刚开始,就这样“离奇”死亡。留给其家人和社会的,不仅只是悲痛和愤怒,还有扑朔迷离的真相。

      总觉得,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宝贵,孩子走了,再怎么悲痛,家长总得知道是怎么死的,社会也急盼真相。毕竟,这是家长对自己的交代,也是为孩子讨回公道必不可少的,更是案件定性最关键的有力依据。可现实的残酷性还在于,孩子没了,真相也难以浮出水面,越发加剧人们心头的悲痛。

      面对生命,让真相大白于天下真的艰难吗?你瞧瞧,那张照片上触目惊心的伤痕,是多么的明显,似乎是在诉说着被性侵时的痛苦挣扎。校车司机也承认曾经猥亵过幼女,再看看验尸报告上“孩子处女膜破裂3-4cm”证明,性侵的可能性很大,怎么可能仅仅是猥亵,又怎么可能是在校车里闷死?

      谎言说得再漂亮也都是谎言,真相也都只有一个,只能说明伤痕不是晒出来的。但无论如何,只要证明孩子死前被性侵过,就足以说明死亡与其密不可分,准确地说,性侵是死亡的直接根源,按性侵致死定罪无可厚非。

      重要的是,为了震慑那些可能将魔抓伸向孩子的禽兽,必须有个严惩不贷的标本,也就是说,必须“疑罪从重”处理,何况,相关人员已经犯下了严重的罪行,就没有回旋余地了。但负责案件侦破的警方,似乎不这样想和做,反倒给人大事化小事,甚至是包庇的感觉,致使真相躲猫猫。

      这样的做法,动机何在?不要说家长接受不了,与其无亲无故的老百姓也都接受不了。更悲催的是,警方还催促赶紧火花幼儿尸体,就连涉事车辆都扣错了。凡此种种低级错误,如果不是故意,或者说欲盖弥彰是不会犯的。最后,尽管督办案件的相关负责人孙副局长表示,“司机有猥亵行为,老师也有失职,接受法律制裁是必然的”,但是仍然无法消除社会之痛。

      幼儿遭性侵悲剧一而再、再而三地上演,再不严惩惨剧的制造者,愧对的不仅只是孩子及其家长们,还有法治。实质上,诚如评论所言,“当道德被人性之恶冲垮,法律就必须撑起最后的防线”,又怎能“从轻定性”而不是“疑罪从重”?

      照此看来,还有太多的谜团待解。我倒觉得,该事件恐怕不仅只是涉性侵致死案件,还可能牵涉包庇纵容,可以说越发复杂。按照复杂案件,就该复杂审视和处理原则,必所以须重新启动案件调查,还原事件真相,再依此定性,最终按此严惩所有涉案人员,包括当事幼儿园。要是存在包庇行为,也应一并论处。不过,前提必须是从独立调查做起,而为了确保客观公正,也就意味着要交由更上一级公安机关调查,再辅以异地调查和第三方调查才是硬道理。当然,如果能请李玫瑾教授出面,那就再好不过。

      一言以蔽之,幼女“离奇”惨死,真相不能陪葬。要不然,撕裂的不只是人们心头的伤口,还有法治也会留下“疤痕”,说白了,叫老百姓如何相信、尊重和敬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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