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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13刀自杀,玩笑还是真相?

2012-06-21 08:59:52   来源:腾讯--今日话题   
      近日,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女大学生小含“身中13刀身亡”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警方表示,死者身上确有多处刀伤,经初步判断是考试压力过大导致心理出现问题,认定依据很充分,属自杀。
      身中13刀属自杀?这天方夜谭般的说法,让人们立刻想起来去年湖北“官员11刀自杀”事件,当时人们就对官方的说辞不相信,最后也没一个让人信服的结果。现在居然又来一个“少女13刀自杀”,家属同样坚决喊冤。这到底是“自杀”还是“被自杀”?是玩笑还是真相?

    花季少女小含
    “13刀自杀”究竟有没有可能? 
     
     
    锐器自杀“试切创”的分布
     
    “身中13刀”的说法易产生误导
      在关于本案的报道中,许多媒体纷纷采用了“身中13刀”的说法,并在描述案情时称“小含突然中刀死亡”。
      据小含的舅舅称,“孩子胳膊上(有刀伤),腿上有5刀,脖子上有6刀,总共下来13刀”,这是“身中13刀”说法的依据。不过,“身中13刀”这个表述并不是太恰当,“身中多刀”有被动含义,一般出现在搏斗、他杀的报道中,而且一般为砍伤、捅伤。把“身中13刀”和“自杀”联系起来,天然地就有荒谬绝伦之感。
      而实际上,小含身上这13刀都是割伤,在目前的报道中,这些刀伤深浅未知,只知道脖子上致死的一刀伤口很深。如果只有一刀是致命割伤,其他割伤都较浅的话,那么这些较浅的割伤有可能只是自杀时的“试切创”,如果真的是自杀,那也只能是“试切创”。
    实际上,用锐器自杀出现“试切创”非常普遍
      在分析去年官员自杀案的《“11刀自杀”有没有可能》中,曾介绍了“试探伤”的说法。“试探伤”,也称“试切创”,是自杀者因疼痛和犹豫、畏惧等心理因素,加上不是那么容易找到动脉血管,导致自杀行为难以通过一刀迅速完成,于是进行多次试探性刺切和自伤,这便是自杀死者身上有多处刀伤的由来。
      然而,这种说法在一般人眼里并不是很好接受。因为不管怎么说,自己往自己身上连割13刀,痛苦程度实在难以想象,设身处地来想,恐怕绝大多数人割了一刀就没有勇气进行下一刀了。尤其这种事发生在20岁左右的小女生身上,更是令人难以置信。大多数人认同小含家属的说法:要自己想死的话,一刀就死了。
      实际上,用锐器自杀本身就不是常见的做法。通常而言,服毒、上吊和跳楼是大多数自杀者的选择,因为这些做法较易实现,也没有那么痛苦。据国外统计,只有约2%到3%的自杀者选择用锐器自杀,在多数人看来,选择用锐器自杀的,多半也是一刀就够,以尽量减少痛苦。
      但是,统计数据却表明,一旦人选择了用锐器自杀,“一刀致命”的情形并不常见,相反,在自杀过程中出现多个“试切创”的情形占据了绝大多数。据瑞典学者研究,在1972至1983年斯德哥尔摩用锐器自杀的89起案例中,有多达80%的案例是出现了“试切创”的。
      这些“试切创”有些仅出现在四肢,有些仅出现在颈部,但也有些案例同时出现在四肢和颈部,甚至在胸腔和腹部上同时也出现伤口。最夸张的一个案例身上共有31处刀伤,自杀者为一名28岁女性。
      在权威的法医学教材中,也指出自杀者身上出现若干“试切创”是很普遍的现象,并且多发于颈部、手腕和大腿动脉上。小含身上的割伤也正是集中在这几个部位。
      在中国,用锐器自杀出现“试切创”的案例也并不少见。2010年发生过一起婚外恋殉情案,当事女子自杀时在其左前臂上划了21刀“试切创”,最后才在颈部划了一道致命伤口。
    需要注意的是,将他杀伪装成自杀也可能会出现“试切创”
      出现“试切创”,不代表一定就是“自杀”,也可能是将他杀伪装成自杀的一种手段。1999年的一起入室杀人案,就曾在女死者颈部的致命创伤附近,发现了多条与创口平行的切痕,与“试切创”极为类似。
      总而言之,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不能仅靠伤口数量多少来断定,而需要综合分析。但“少女13刀自杀”,从理论上来讲,是有这种可能的。
    在得出倾向性结论前,不妨考察更多事实 


     
    “官员11刀自杀”引起强烈质疑
     
    死因鉴定,万不可“想当然”
      从对“试切创”的分析可以看出,死因鉴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法医学史上,法医做出“违背常理”的判断并不罕见,类似这种死者身上有多处刀伤被判定为自杀的,很多已成为教科书上的案例。
      然而,对于自杀行为,绝大多数人既不会有专业的知识,也不会有亲身经历。从有自杀想法到真的尝试自杀,也有很大一道坎。因此,绝大多数人对自杀行为的了解,往往来自于影视书刊的描绘,以及自己的想象。一旦某些蹊跷的自杀行为违反了自己认为的“常理”,出于正义感,人们往往就会变得愤怒,而在愤怒的同时,也往往出现了一些“想当然”的情况。
      譬如,在关于去年“官员11刀自杀”及本次“少女13刀自杀”的讨论中,有一个段子非常流行——“明武宗朱厚照在位时,浙江钱塘发生命案,死者身中5刀,刀刀致命,钱塘县断定该人系自杀身亡,上报刑部,刑部断然驳回重申,杭州府重申后仍上报自杀身亡,刑部再次驳回并报大理寺,遂上达天听,朱厚照大怒,:岂有身中五刀自毙者?欲将朕比晋惠乎?下旨彻查杭州府及钱塘县,最终查明凶手乃钱塘县令妻侄。”
      这个段子传神而又犀利,被网友不停拿来讥讽警方的自杀结论是多么地荒唐。然而,遍检史料,这个段子并未出现在前人的记载中,仅在“官员11刀自杀案”后才出现,笃定为今人生造的段子。生造段子也就罢了,问题在于这个段子中“死者身中5刀,刀刀致命”,与如今这两个案子死者均只有一个致命伤是完全不一样的,关键细节不一致,这个段子的讥讽效果就失去意义,成为“想当然”了。
      对于命案,人们应抱以严肃的态度,不仅要拿证据说话,也要尊重刑侦学、法医学的科学说法,不宜“凭常识”离案发地千里之外就做出倾向性结论。
    本次案件,一些不准确的媒体报道让人更易“想当然”
      当然,对于多数人来说,不仅刑侦、法医学的知识相当有限,更重要的是无法对案情有全面的掌握,只能根据媒体的报道来得出结论。可惜的是,由于多种原因的影响,媒体的报道往往谈不上“全面、准确地还原案情”。在本次案件中,除去“身中13刀”让人难以相信为自杀外,还有不少不准确或者遗漏的重要信息,可能会让大家出现错误的判断。
      首先,在媒体的报道中,都重点引述死者家人的话,称“小含身亡的时间是早上7点,而死亡的地点竟然是在老师宿舍楼的过道内”,这成了死者家属最大的疑问,小含父亲称“我最想不通的是,闺女早上起来,为什么会死在教师宿舍楼的过道里”,其小姨也称“为什么非要死到老师的宿舍楼里面呢?”。而当记者把问题抛给新联学院的曹书记后,曹书记却没有对此回应。这让网友们纷纷觉得,死因极端可疑,“自杀”必有猫腻,甚至直接猜测小含之死与某个老师有关。
      然而,“小含死在教师宿舍楼的过道里”这一陈述并不准确。据多位新联学院的学生在网上反映,小含身亡时所处的宿舍楼是一栋混居的宿舍楼,一楼住的是教师和辅导员,二到六楼住的是大二的女生,小含的宿舍就位于二楼。而其身亡的确切位置是楼梯一楼上二楼的转角,距离她宿舍就几十米的距离。由此来看,小含死亡的时间地点就没那么可疑了。显然,这个信息媒体在报到时是应该进行查证并予以说明的。
      其次,媒体报道中完全没有提到凶器。而根据新联学院学生和小含母亲在微博上的说法,警方是说明了关于凶器的信息的——是一把在新联学院超市出售的削铅笔的小刀,据称超市监控录像拍到了小含在身亡前一天购买该小刀的画面。显然,这个信息媒体在报道时也是不应该遗漏的。
      另外,有媒体在质疑自杀原因时,径直用了“一个21岁的女孩用连捅自己十几刀的方式进行自杀”的说法。显然,这个“捅”字加深了网友对“自杀说”的怀疑,但这个说法也是不准确的,是对“身中13刀”的自行演绎,如前所述,报道里小含的舅舅说的是“割13刀”,小含母亲在微博上也证实是“割伤”而非“捅伤”。
      当然,以上这些信息并不足以说明本案死因就是自杀,死因究竟是什么需要用一份经得起检验的法医报告和刑侦报告来说明。但毫无疑问,上述这些信息是对该案关注的网友所应该了解的。
    警方、学校做的有哪些不妥  

     

    小含母亲在微博上鸣冤
     
    警方应公布更多细节,说明如何排除他杀
      如前所述,从目前媒体透露的情形来看,虽然本案确实存在自杀的可能,但仅凭“试切创”是无法排除他杀可能性的。警方自信地宣称“认定自杀这一点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包括市公安局,还有我们,认定的依据是很充分的,属于自杀”,不管是媒体有没有报这些“依据”还是怎样,这所谓“很充分”的依据大家并没有看到。在目前案件受到全社会关注,家长又喊冤的情况下,警方有义务公布所谓的依据,说明如何认定就是自杀,说明如何排除他杀,像深圳飙车顶包案那样,回应每一个质疑,直到让所有的质疑者不再怀疑是自杀———去年同样性质的的湖北官员自杀案,到现在也没有给所有人一个满意的答复。
      另外,如果真是自杀,警方也应该说明,如何能够“初步判断是考试压力过大导致心理出现问题。”毕竟家属反映了,小含是一个性格开朗的孩子,直到身亡前一天还与家里通电话,还能成为学生会心理服务部的部长。
    学校应对危机,不能以“捂盖子”作为指导思想
      案件发生后,媒体采访新联学院校方人员,询问有关疑点,得到的回应是“这件事情不是我们去调查老师。我们调查的话,警方会以为我们偏袒老师,这个是由公安去调查。我们不会插手。”
      这个回应虽然不无道理,但这个态度显然引起了网友们的不满。因为这给了人一种强烈的“息事宁人”、“置身事外”的感觉——毕竟死了一个学生,不管什么原因,学校也不该如此冷淡。
      另外,小含家人反映,他们曾与小含的同学沟通过,但小含同学似乎受到了学校的压力,已经不让通电话。
      种种迹象来看,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目前仍想以“捂盖子”的的方式来应对这次危机,很显然,这种做法已经不合时宜了。
     
    结语:不管真相如何,这起看起来非常离奇的案件已引起公众关注,在控制合理伦理尺度的基础上,期待郑州警方应像深圳警方那样对待公众每一个疑问,期待媒体进行更专业、客观的报道,期待学校能妥善地处理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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