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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山西煤炭大佬恶斗内幕:女子用10年刑期埋单

2012-05-31 10:26:19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09年,山西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后,大批煤老板淡出公众视野。偌大的舞台上,“幸存”下来的为数不多的煤老板,尤其显得引人瞩目。煤改之后,煤老板们对已有的利益难以割舍,而新的出路还不明朗,大戏刚刚开幕。而他们之间,围绕山西省日渐稀缺的煤炭资源所展开的角力与格斗,亦日趋激烈。

      张新明与吕中楼,这两名山西煤业“大佬”之间的争斗,即为一例。

      张新明在2005年曾荣登“胡润能源富豪榜”,并在8名入选的山西富豪中位居首位。而吕中楼,亦非等闲之辈,1990年代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系的他,是一名经济学博士,有儒商之誉,曾供职于国家科工委。

      从2009年开始,围绕总价已飙升至数十亿元的金海煤矿,这两个曾经交好的山西煤业“大佬”,反目成仇,展开一场角斗。

    “大佬”交恶

      吕中楼系山西沁水人,1990年代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系现代西方经济学专业,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后辞去在国家科工委的工作回乡“做煤矿”。

      吕中楼掌控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沁和能源)、沁和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沁和投资)、山西金海能源有限公司(下称金海能源)等公司。

      由于是山西煤老板中唯一一名拥有博士学位者,加之待人接物彬彬有礼,吕中楼有“儒商”之誉。吕中楼曾宣称,自己的企业绝不存在偷税漏税等不法行为。

      吕掌控的沁和能源,是2001年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三个国有煤矿及一个煤炭发运站改制后引进外资组建的中外合资企业,其主业为煤炭、煤化工及金融。在山西乃至全国煤炭企业中,沁和能源以吨煤实现利润最高而闻名。

      公开信息显示,2011年,沁和能源集团全年共生产原煤483万吨,净利润高达19.5亿元。而其向国家所缴纳的税费,每吨都在其他同类煤炭企业的四倍以上。

      张新明是山西古交人,1990年代专营煤炭铁路运输生意,先后与武警黄金指挥部生产经营管理部及武警内蒙古森林总队后勤部“联营”华北黄金实业(集团)公司。张新明的第一桶金,即与此相关。

      此后,张创立山西金业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金业公司),并在2005年被福布斯评为“山西能源版首富”,旗下资产一度号称数百亿元,包括煤矿、焦化厂、电厂、公路运输、铁路专线、房地产等。

      澳门豪赌、私挖乱采、矿难瞒报,因涉嫌行贿官员被中纪委调查,因涉黑被公安部调查,因伪造证照偷越国境被河南省公安厅通缉……这位“山西首富”出现在公众视野面前的,是一副另类形象。

      “张新明好赌,无论是在澳门赌场,还是在山西经商。他胆大,什么都敢赌!”知情人士如此描述,“他舍得花钱,成箱成捆地向外砸钱。”

      张新明和吕中楼的交往始于2004年。经熟人介绍,面临资金链条断裂危险的张新明找到了吕中楼,后者通过旗下沁河投资担保公司借给张4000万元,甚至免掉120多万元的利息。此后,张新明多次在资金紧张时向吕中楼拆借。

      “二人当时堪称好友。”接近张吕二人的人士透露,吕中楼与张新明的恩怨源于一座名为金海的煤矿股权交易。交易之后两年,两位大佬反目成仇。

      太原一知情煤老板分析,这是一起极为普通的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完成之后4年,工商资料等手续也已按协议变更完毕,在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表明交易时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受到胁迫或欺骗的前提下,已经转让其拥有17%股权的原股东,却向法院要求返还46%的股份,而法院一审判决居然支持这一诉求。

    煤矿易主背后的资金战

      2007年,煤炭价格持续小幅上涨,中国煤炭由净出口转变为进出口平衡。

      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以年均30%左右的投资增幅撬动煤炭价格。炼焦煤供一度紧张,身为山西煤业“大佬”的张新明,自然知道一座煤矿的升值潜力。

      但出人意料的是,他却在那年了将升值潜力巨大的大宁金海煤矿(下称金海煤矿)股权出让给吕中楼。

      有资料显示,2007年1月,金海煤矿曾与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就合作开发进行过接触,但未有下文。

      张新明为何急于出让具有巨大升值空间的金海煤矿股权?坊间传闻,那时他在澳门豪赌时输了一大笔钱;而且,他还面临旗下诸多煤矿需要缴纳煤炭资源价款的巨大资金压力。

      对于这次交易,吕中楼回忆,“大约在2007年春节到4月期间,张新明四五次开口向我借钱。谁都有困难的时候,我都借给他了。”

      吕中楼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他借钱时总是说公司又缺流动资金了。后来,我对他说‘老张,我不能借了,你得还。’他就说,‘我有矿,我把矿抵给你。’—这时,他欠我的大概数字是1.25亿元。”

      张新明所说的矿,即金海煤矿。

      金海煤矿位于沁水煤田南部,煤田面积近54平方公里,地质储量40931.19万吨,即便在煤矿多达28座(整合后)的重点产煤县山西省阳城县,金海煤矿亦为公认的巨无霸其储量接近其他27座整合矿的总和,目前总市值约25亿元。

      据吕中楼介绍,张新明还不了借款,于是将金海煤矿的部分股份转让给他。

      当时金海煤矿所属的金海能源2007年第三次股东会决议表明:公司其他股东放弃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同意北京鑫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北京鑫业)、张新明、张文杨、冯小林四股东,向沁和投资分别转让15%、17%、27%、2%共计61%的股份。

      转让后,金海能源一共4个股东。除沁和投资外,其余3个股东是,山西煤炭运销总公司晋城分公司阳城县公司(下称阳城煤运)持股28%,北京鑫业持股10%,王向东持股1%。

      金海能源股份转让价格延续2003年、2005年的惯例,30万元1%的股份。在这三次转让中,张新明由最初的60%股份,锐减到17%,直至出局。

      2007年9月13日,沁和投资与各方股东签署《山西金海能源股权转让协议书》,沁和投资共计支付转让金1830万元。

      同年晚些时候,沁和投资又收购进王向东所持1%股份。至此,吕中楼的沁和投资持持有金海能源62%股权,拥有绝对控股权。

      2007年,张新明获得金海能源股份的对价款后,进军资本市场,谋求金业公司上市。当年9月,金业公司闪电约会ST威达,但合作上市计划迅速流产。

      第二年9月,金业公司再度梦断ST泰格的资产重组和定向增发。2008年12月,大通燃气与金业公司的重大资产置换计划骤然宣告停止,上市蓝图终成画饼。

      随后几年,煤炭价格不断上涨,张新明眼睁睁地看着一座金矿从手中溜走。

      据吕中楼描述:金海能源股权转让后,张新明一直觉得煤矿被“贱卖了”,在多个场合建议吕中楼卖掉金海煤矿,或者“咱一起弄吧,我在原股权价格上给你加钱”。

      后来,张新明把价格加到9.3亿元。吕中楼打听到,张新明利用原来的公司资料联系到一个买主,买主同意出价15亿元买他的股份。

      “他要做成这笔买卖的话,居中就要挣5亿多元!”吕中楼当然不会同意。

      吕中楼未曾想到,在他拒绝张新明被对方揪住领带拿起烟灰缸作打砸状威逼后,一张无形大网已悄然拉开。最先被网住的,是一个女人。

    年利息18亿的欠条

      在张新明与吕中楼的恩怨是非中,一个女人的身影贯穿始终。

      这个女人名叫裘晓红,40多岁。裘晓红跟张新明、吕中楼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裘晓红最初是张新明的员工,一度出任金业公司财务总监。在山西省财政厅组织的一个培训班上,裘与吕成为同学。

      在她的牵线搭桥下,吕中楼认识了张新明,并多次为陷入困境的张新明出钱出力。

      后来,裘晓红成为吕中楼的员工。吕委托她管理其与张新明共同持股的山西芦清王酒业有限公司(下称芦清王酒业)。

      2007年9月11日,沁和投资以6400多万元收购芦清王酒业董事长董森滨51%的股份。在这51%的股份里,吕中楼占51%,张新明占49%。依据这次投资,张新明声称对吕中楼完全控制的沁和投资公司持49%股份。

      随后,吕中楼以百万元年薪委托裘晓红负责芦清王酒业项目管理。

      后来,张新明在澳门豪赌惨败,欠下山西另一个大亨谢某几亿元赌债。董森滨揣摩,面对对方的逼债,张新明曾经的下属裘晓红现在是吕中楼的“红人”,或许可以通过裘再找吕中楼要些钱。

      董森滨回忆,张新明很快就开始行动了。2009年1月,张新明占据芦清王酒业在太原市的办公室,任命外号“拐三”“米老三”的米为民为芦清王酒业总经理。

      2009年4月,董森滨回太原质问张新明,为什么侵占芦清王酒业。张新明拿出一份由他手写、裘晓红签字的纸条,其内容为,沁和公司欠张新明3.9亿元,张新明要求沁和公司将这3.9亿元交付给谢某。

      此外,张新明还出示了一张欠条,欠条内容为,张新明欠谢某7000万元,每天利息500万元,由裘晓红承担担保还款责任。

      按此利息计算,7000万元的欠条年息18亿元。

      事后,董森滨向裘晓红求证。裘称,这两张欠条是张新明和谢某将她非法囚禁在太原国贸大厦两天两夜,通过威胁、恐吓,逼迫她签字的。

      董森滨回忆,张新明还对他说:“你等着看吧,我们已经安排好了,太原市公安局已经给裘晓红立案了,我们要让法院判决裘晓红无期徒刑,要回裘晓红的所有财产。下一步就是吕中楼。”

      2009年7月,当吕中楼在张新明拿来的一份《股权置换和债务重组协议书》(下称《置换协议》)看到,上面居然有他的签字,而他本人根本不知情。《置换协议》让吕中楼再拿出数亿元,作为购买金海能源股份的对价付给谢某。吕中楼大怒,哪有几年前就结束的买卖,还来找后账的?

      蹊跷的是,《置换协议》中的金额和董森滨看到的借条金额,均为3.9亿元。

      在太原市公安局2010年1月22日的一份询问笔录上,裘晓红承认,吕中楼曾拒绝在《置换协议》上签字,签字是她从别的材料上复印过来的。而那7000万元的欠条,裘晓红则以谢某借款的名义,让吕中楼给了谢某。

      自拒绝在《置换协议》上签字,被张新明揪住领带之后,吕中楼即宣布与张绝交。吕称,张新明后来还给他打过几次电话,说你们这些知识分子就是爱较真,他自己只是脾气不好,但他不为所动。

      张吕二人反目后,左瞒右骗、左右逢源的裘晓红成了最先倒霉的人。

      虽然她在财务上确实有许多“不干净”之处,但吕中楼并未有追究其责任的意思表示,她依然被判。裘用十年刑期为两个煤业大佬的恩怨“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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