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雷士照明?

2012-07-13 11:06:51   来源:腾讯财经   点击:
      近日,雷士照明突然宣布创始人吴长江辞去公司所有职务,与此同时赛富亚洲创始合伙人阎焱接任董事长,这被外界认为是风险资本在和创始人争夺公司控制权中胜出。这不禁让人想起之前的国美电器创始人黄光裕被资本逼宫。为什么公司创始人会突然失去公司控制权?外国投资人是如何一步步夺权成功的?企业引入风险投资是否真意味着“引狼入室”?
      背景:1998年,吴长江出资45万元,杜刚、胡永宏各出资27.5万元,创立雷士照明。
    2010年5月20日,雷士照明以每股2.1港元的发行价格顺利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募集资金近15.3亿港元。软银赛富成为雷士照明第一大股东,股份比例为30.73%,超过吴长江29.33%的持股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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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士经销商逼宫资方 要求进入董事会
     
      创始人分家 引入风险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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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阎焱昔日是吴长江的救命恩人
     
      2005年,吴长江和公司两位创始人就公司经营发展理念出现分歧,吴长江被迫让出董事长职位。随后,戏剧性的一幕上演,全体经销商“倒戈”,要求吴长江重掌企业。经过投票,其余两股东被迫各拿8000万元离开。吴长江这次反败为胜,保住了自己对公司的控制权。
      当时雷士照明拿不出1.6亿元现金,于是只好融资补足缺口。这时,找钱成了吴长江最重要也最头疼的事情。
      首战告捷
      吴长江接受了毛区健丽以994万美元入股雷士,占股30%。这样他就借助资本的力量,用股权作为交换解决了与创业股东之间的纠纷。
      双方进入蜜月期
      雷士为扩展业务和顺利上市,甚至不惜让出第一股东,引入投资者。此后赛富亚洲成为第一股东。就这样资本和公司创始人进入了蜜月期,但是也埋下了几年后吴长江被迫出局的隐患。
      2010年5月,作为内地唯一与国际资本结合的照明企业,雷士照明在外国资本的扶持下成功在香港上市,吴长江与资本的友好关系在这时达到顶点。
      上市之时,吴长江对资本的好感仍然溢于言表,也不怕失去控制权,因为他自认为会给投资机构赚钱,投资机构在公司经营上离不开他,可以安枕无忧。
      
    风云突变 资方逼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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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长江离职,公司股价暴跌
     
      今年5月25日,雷士照明突然宣布,吴长江因个人原因已辞任董事长、公司执行董事兼公司首席执行官,并辞任公司董事会所有委员会职务。据吴长江自己表示,当初辞职是受董事会逼迫,并非个人自由意志的体现。这样的话语背后呈现出来的是创业者的无奈以及与资本博弈的稚嫩。
      种瓜得瓜
      上市之后2年,吴长江突然被外资股东逼宫交出公司控制权,这让人有点为之惋惜。资本的本性是追逐利益,资本方通过驱逐创始人来控制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出售企业,并以此获取更高的回报,只要这一切程序合法,便无可厚非。
      在此次事件中,创业者与投资人在董事会的力量对比是2:4。董事会一旦被投资人控制,就意味着企业的控制权落在了投资人手上。作为公司创始人也无可奈何,只能被迫接受辞职。
      亡羊补牢 为时已晚
      在此之前,吴长江对投资人试图夺权的想法有所察觉,曾经试图开始在二级市场持续增持股份,以图重新夺回控股权。根据香港交易所披露的信息,吴长江通过两种杠杆的方式,用少量资金增持股票,但效果均不理想。
      雷士引进资本,反映出民企在对资金的渴求下,可能会忽略融资中所面临的风险,即可能使企业处于控制权旁落的风险。
     
      吴长江的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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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正常生产运营是关键
     
      根据腾讯财经的调查,超过9成的网友支持吴长江,就像当初国美事件中网友一边倒支持公司创始人黄光裕。作为这家公司的创始人,他为公司倾注了毕生心血,他很可能会再像2005年那样,凭借经销商的支持,反败为胜,再次夺回公司控制权。
      员工鼎力支持吴长江
      据媒体报道,7月13日起,雷士照明员工将举行全国罢工、经销商将开始停止下订单、供应商将停止向雷士照明供货。以上三方表示,如果吴长江不回来重掌雷士照明,员工、经销商和供应商将另创品牌,请吴长江出山,供应商将全力支持,并将免费供货半年支持新品牌。
      阎焱可能转变态度
      有员工、经销商和供应商的强力支持和反制,外资投资方也不得不认真考虑是否让步。毕竟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生产经营顺利才是根本。吴长江被逐出公司后,股价大跌也可以看出投资者对他的重视和信任,这些都是他重回公司的重要资本。退一步说,再造一个雷士也并非不可能。相反,善于资本运作的阎焱并不一定擅长管理运营实体企业,为了赢得利润,公司生产恢复正常,请吴长江重回公司也不是不可能,否则就会继续造成公司动荡,甚至将公司毁掉。
      雷士纷争,究其根本是因为中国公司治理中情与法的混淆。按照中国传统观念,风险投资人是被请进公司的,应该对创始人忠诚;但是按照法治的观念,投资人应该对董事会负责,而不是直接对创始人负责。
     
    结语:做实业出身的吴长江被“VC教父”阎焱取而代之,再次提醒广大民营企业家,在企业公众化的过程中,应该学会自我保护。在引入战略投资者时,更应当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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