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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府前路人工湖小广场公共设施遭破坏

2013-12-31 15:30:05   来源:枣庄晚报   
      12月28日,山亭区府前路人工湖的小广场上,许多精美的石雕林立,健身器材一应俱全。然而,小广场石雕鼎的一只“耳朵”却不翼而飞了,记者仔细观察发现,护栏上小狮子石雕的头也没有了,更想不到的是,健身器材部分被人为破坏,顿时,广场美好的环境一下子落到了“冰点”。

      当日上午,天气虽然冷了些,而山亭人工湖广场的人却没有明显减少,许多孩子在家长的带领下前来游玩,健身器材成了孩子们极好的“玩伴”。据一位家长说,每逢周末,广场上的人就特别多。“这里环境很好,而且有不少孩子可以玩的设施,孩子们都喜欢到这里玩,不仅是小孩,大人们也喜欢来这里散步,有时候还有打扑克的人在广场一角消遣。”这位家长说道。然而,记者在广场上散步的时候却发现,一些公共设施遭到了人为破坏,与广场美好的环境显得格格不入。记者看到,一个石头雕制的鼎少了一只“耳朵”,明显有人为破坏的痕迹,而在石头鼎的不远处,一处护栏上装饰用的石狮子被人把头敲掉了。一市民反映:“石雕都是被人故意破坏的,特别是夏天,广场上人特别多,有很多顽皮的孩子在此打闹,一些公共设施因长时间的敲打而遭到破坏,有些设施是社会上的不良青年蓄意破坏的,像这个一米多高的石鼎,小孩子根本不可能把一只‘耳朵’给‘摘’下来。”说完,该市民显得略有生气。他还补充道,“这也不算什么,那边的健身器材也有被损坏的。”顺着市民手指的方向记者看到,一个健身器材“光荣倒下”,底部的螺丝已经不见了踪影,建设器材已是“体无完肤”。“有些健身器材时间长了确实该修一修,有的都生锈了,但主要还是破坏导致的损坏,好好的东西怎么能这么糟践,实在不应该。”在健身器材上锻炼的一位大爷说道。

      “殊不知,保护公共设施,不仅是维护了城市的美好形象,更是维护了全体市民的共同利益。公共设施遭破坏,公共资源受侵害,最终利益受损的还是公众。保护公共设施,保护公共资源是每个市民的责任,这不能只是表现在口头上,而应该表现在行动上,自觉地爱护好各项公共设施,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也是体现一个人或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表现。”在此锻炼身体的市民倡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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