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网 > 新闻资讯 > 枣庄新闻 > 正文

滕州优化营商环境 取消42项行政许可事项

2013-12-16 16:05:03   来源:齐鲁晚报   
      远义彬签署第1号政府令: 取消42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

      日前,市长远义彬签署第1号市政府令,要求《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取消、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自2013年12月9日起施行。该决定指出,对公布取消的42项行政许可事项,相关机关要立即停止实施。
      1.节能技术单位资格审查、能源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上岗证。
      2.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批。
      3.律师事务所设立登记的审核。
      4.律师领取执业证的审核。
      5.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审核。
      6.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年度考核的审核。
      7.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及组成人员审核。
      8.人民调解员上岗证的审核。
      9.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审核。
      10.复制、销售、转让、传播测绘成果的审批。
      11.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初审。
      12.燃气经营许可初审。
      13.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
      14.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审批。
      15.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的审批。
      16.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
      17.规划建筑面积和日均用水量超过规定规模的新建宾馆、饭店、住宅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设施和其他建设项目的中水设施验收。
      18.护堤护岸林木采伐和林区采伐林木的核准。
      19.取水许可年审、取水计划申报的审核。
      20.灌区供水计划调整的审核。
      21.外商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审核及转报。
      22.设立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审核。
      2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
      2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拆除、停用、维修、更换许可。
      25.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电石气、电炉法黄磷尾气、有机烃类尾气的审批。
      26.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安全审查。
      27.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企业证书的审批。
      28.农业新技术的审定。
      29.农药广告的审核。
      30.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工程审查。
      31.裁判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的审批。
      32.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的审批。
      33.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审核。
      34.煤炭生产许可。
      35.煤炭经营资格许可。
      36.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的审批。
      37.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批。
      38.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审批。
      39.拆本使用发票审批。
      40.使用计算机开票的审批。
      41.批准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的审批。
      42.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批。

上一篇: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 企业执照将被吊销
下一篇:宠物狗洗澡修毛需要百元?市民:收费太随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