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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九处文物被列为省重点 享受省级保护待遇

2013-11-08 14:27:30   来源:齐鲁晚报   
      近日,山亭区9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省政府公布为第四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将享受省级保护待遇。
      入选第四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9处文物保护单位分别是龟山寨遗址、梁王城遗址、越峰寺遗址、山亭石板房民居、抱犊崮摩崖造像、徐庄梅花山石刻、龙牙山石刻、雪山摩崖造像、苏鲁豫皖边区农民抗日训练班旧址。目前,山亭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已达到12处,位居全市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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