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网 > 新闻资讯 > 枣庄新闻 > 正文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再提高 集中供养提至4000元/年

2013-09-25 17:16:07   来源:齐鲁晚报   
      24日,记者从民政部门获悉,枣庄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从十月起再次提升。
      自2013年10月份起,枣庄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将分别由现在的每人每年2800元和20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4000元和2700元。此次关于农村五保的供养标准提升幅度相对于以往提升的幅度较大,集中供养标准较之前的标准提高了1200元,分散供养标准较之前的标准高了700元。
      记者了解到,枣庄市近年来加大改善民生的力度,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升比较频繁。2012年农村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2000元,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600元提高到2800元。

上一篇:石榴养生讲堂举办 600余人探讨养生秘笈
下一篇:2013年滕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结束 九岗位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