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网 > 新闻资讯 > 枣庄新闻 > 正文

老城区今冬取暖费25日开收 价格暂按去年标准执行

2013-09-24 10:23:24   来源:大众网枣庄   
      9月20日,记者从枣庄市热力总公司获悉,为方便老城区用户及时缴纳采暖费,市热力总公司计划于9月25日开始收缴热费,热费价格仍暂时按去年的价格即民用19.2元/平方米、非民用28.30元/平方米收取。据了解,与往年热费收取不同的是,今年增加了两个收费点,而且从10月1日起,热用户缴纳热费,不再需要携带现金,可以使用POS机刷卡缴费。

      “对于本采暖季的供热时间,我们将依据上级政府文件通知的时间来执行,供热费用暂按去年的标准收取,收费期间,如遇价格调整,正在或没缴费的用户,我们将按照物价部门的调价文件规定执行,已交完热费的热用户,差价部分将在下个采暖季多退少补。”对于市民普遍关注的供热时间和供热价格,市热力总公司负责人解释道。

      对照以往,今年热费收缴,有哪些新的变化呢?“今年有两个方面的变化。一是增加了两个收费点,除了原来位于光明路立交桥西100米路北的市热力总公司营业厅收费点外,新增了位于鑫昌西路鑫昌路小学西侧的市

      热力总公司西区热源厂收费点和位于解放北路路东、香港街西首的中心花园门市房收费点,热用户可以选择就近收费点缴纳热费。另一方面,上述三个收费网点,从10月1日起,热用户可以通过POS机刷卡缴费,不需要再携带现金前去缴费,不仅方便了热用户,也减轻了收费人员的工作负担。”市热力总公司负责人介绍道。

      根据市热力总公司下发的《收费通知》,本采暖季暂时按去年的热费价格收费,时间从9月25日开始,一直持续到11月20日,这期间每天上午8时至下午4时(中午、周六、周日不休息),热用户都可以前去办理缴费业务;此次收费的方式为,分户控制的楼房可以单户收费,未分户控制的楼房以单元为单位收费,平房及小康楼以排为单位缴费。

      另外要提醒热用户的是,鉴于集中供暖设备运行的特殊性,未按规定日期缴费的用户,供暖后如需用暖,必须缴纳全季费用,交费后3日内供暖,由此造成供热天数的减少,将由热用户自行负责。

上一篇:香菜“身价”噌噌涨 一斤二三十元比猪肉还贵
下一篇:第一届世界石榴大会开幕 17国专家走进冠世榴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