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刹住中秋国庆不正之风 举报电话公布
2013-08-30 17:26:28 来源:枣庄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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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纪委专门发出《关于严格执纪监督 纠正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对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各项规定,严格执纪监督,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问题,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易出现的不正之风作出安排。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严格执纪监督、纠正“四风”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以严明的纪律和有力的监督促进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的深入落实。当前,要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严禁任何部门、单位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土特产品或有价证券;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互相宴请、挥霍浪费;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纪念品等;严禁公车私用,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把改进作风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铁面执纪,严肃处理顶风违纪者,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要公开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凡实名举报的,及时调查处理。
通知公布了市、区(市)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具体如下:
枣庄市:3311708,滕州市:5888196,薛城区:4452516,山亭区:8811340,市中区:8999135,峄城区:7755189,台儿庄区:6611998,高新区:8698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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