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网 > 新闻资讯 > 枣庄新闻 > 正文

滕州成为首批首个“山东省优秀旅游城市”

2013-05-12 13:25:36   来源:滕州在线   
      5月9日,省旅游局下发文件,正式命名滕州市为“山东省优秀旅游城市”。据悉,滕州是全省首批首个省级优秀旅游城市,标志着我市“七城同创”工作实现开门红。
      山东是旅游大省,为全面推进全省县域旅游经济发展,提升旅游产业整体素质,自去年11月起,省旅游局在全省县级市开展了创建山东省优秀旅游城市工作,在各地掀起了创建热潮。我市紧紧抓住这个难得的契机,全市上下奋力拼搏,在全国、全省打响了“墨子鲁班故里·湿地红荷之都”的旅游品牌,创建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自创建山东省优秀旅游城市工作开展以来,我市把创城工作作为提升旅游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城市竞争力的总抓手,强化领导,完善机制,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董沂峰在创建大会上提出,要以不创则已、创则成功、志在必得、决战决胜的精神和勇气,坚决打好打赢创城攻坚战,确保我市成功创建全省首批优秀旅游城市。
      创建山东省首批优秀旅游城市,内容面广量大,包括15大项,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等多个领域。根据《山东省优秀旅游城市标准》,我市制定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滕州市创建山东省优秀旅游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把各项创城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全民动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定期对创城工作进行检查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有力推动了创城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我市还把旅游经济发展列入全市年度目标考核范围,采取跟踪督查、重点督查和全面督查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创城任务的落实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实。

上一篇:枣庄投资6.26亿打造美丽乡村
下一篇:滕州企业求贤若渴高薪应对“用工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