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第一次普惠性认定五所民办幼儿园
2013-03-05 14:39:59 来源:中国滕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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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山东省滕州市教育局联合滕州市财政局、物价局对9处民办幼儿园进行了评估认定,其中5处民办幼儿园通过普惠性认定,这也是滕州第一次对民办幼儿园进行普惠性认定。
近年来,各地公办幼儿园数量不足,入园难等问题日益明显,滕州地区也存在这种现象。滕州教育局学前教育科负责人介绍,公办幼儿园不足,而部分民办幼儿园如滨江幼儿园、七彩幼儿园又呈现贵族化,对于很多普通工薪家庭来说费用压力较大。所以引导民办幼儿园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就是减轻市民的经济负担。
根据上级教育等部门的文件和政策支持,以及滕州当地经济发展情况,滕州教育局联合滕州财政局、物价局,对申请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的9处民办幼儿园进行了评估认定。其中,有5处民办幼儿园通过了普惠性认定。这五家幼儿园分别是荆河街道龙泉苑幼儿园阳光园、龙泉街道安居小区幼儿园、北辛街道虹阳幼儿园、北辛街道前进幼儿园和龙阳镇英才幼儿园,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保育费)每个月分别是340元、300元、150元、180元和110元。滕州教育局学前教育科负责人介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并没有名额限制,由于是第一次对民办幼儿园进行认定,数量并不多。随着政策的完善和民办幼儿园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识,相信会有更多的民办幼儿园通过普惠性认定。
据了解,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年认定一次,有办学资质、经过确类的民办幼儿园可以自愿申请普惠性认定,经过认定的民办幼儿园会有一些图书、器材等奖补政策。而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不能随意变更。滕州市教育、财政、物价部门每年将组织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出现办园条件不达标、办园行为不规范、保育教育质量下降、不按规定公示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小学化倾向严重等问题的幼儿园,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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