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盗一夜偷走140多部手机 辨别路上被抓
2013-02-28 09:27:48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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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除夕之夜,枣庄市市中区解放北路一手机卖场被盗。然而不久之后,手机卖场工作人员发现一批当晚失窃的手机又被卖回卖场。警方根据线索,终于在2月26日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除夕之夜,凿开墙偷手机
2月9日,农历大年二十九,当千家万户都阖家团圆欢度春节的时候,枣庄市市中区解放北路一手机卖场的石棉板墙却被人凿开,店内的140多部智能手机、两台笔记本电脑以及一些电子配件被盗。然而不久之后,手机卖场的工作人员在检查货物的时候发现,一些当晚失窃的手机又被卖回了卖场。随后警方根据线索,进行暗访摸排,最终于26日中午,将犯罪嫌疑人高某在滕州汽车站抓获。
据高某交代,这是他第二次偷盗手机店。之前他还偷过枣庄市中区北马路上的一家手机店,那次偷了大约60多部手机,后来都拿到夜市上卖了,卖得价格很便宜,60多部手机一共卖了5000多块钱,卖得的钱很快被他挥霍一空。为了卖得更多的钱,这一次,他专门找了一家稍微大一点的手机卖场来偷。
高某交代,考虑到笔记本电脑的目标较大,为避免被发现,所以他特意将这次偷来的2台笔记本电脑带到临沂处理,两台一共卖了六七百块钱,而偷来的手机在枣庄本地出售。由于他卖得价格低,平均每部手机的卖价为一两百块钱,所以一些购买者不相信他的手机质量,称他卖的苹果iPhone手机是山寨的假货。由于他本人对手机不太懂,于是就打算坐大巴去滕州,然后转火车去济南找人鉴定一下他偷来的iPhone的真假。没想到在滕州汽车站刚下车就被民警抓住了。
赃物藏山中,靠打野味为生
26日下午,记者与解放北路派出所和市中刑警一中队的民警一起,带着犯罪嫌疑人高某来到了他平日居住和藏匿赃物的地方,其住所位于凤凰岭的一座山上。高某将民警带到了山腰处的一座简陋护林房内,由于高某已处理了20多部手机,所以民警在护林房中只搜出了120部被盗的智能手机以及手机电池等一些电子配件。
记者看到,该护林房颇为简陋,窗户上糊着的塑料布已经老化开裂。大门上的四扇窗没有一片玻璃,完全镂空着。屋内无水无电,没有阳光,甚是阴冷。高某交代,他当时看到这护林房位置偏僻,且无人居住,于是自2012年6月份以来,他就一直住在这里。这里没有自来水,他用水时就到东边的一口泉眼处打水喝。随后再捡些柴火回来,并在屋门前的空地上生火做饭吃。平日里,他就在山上套兔子,抓野鸡,翻蝎子,然后将捕获的野味卖掉以购买食品。
据护林房的主人王先生介绍,几年前他开始承包这里的荒山,高某居住的护林房也是他买下来的,本来是用来养羊的。2012年夏天他上山时发现这里有生人住了进来,而且还给门上换了锁。后来发现是高某居住的,所以王先生就告诉了土管所执法队,随后高某被赶走了,但没过多久他又回来了。
曾因诈骗入狱,无颜回家在外飘荡十多年
据高某交代,2000年他曾因诈骗罪被判入狱7年,2005年提前释放之后自觉无颜见爹娘,便跑到临沂找了家工厂打工。可在临沂干了没多长时间,他就又回到枣庄,2011年因为诈骗罪被送往劳教所,2012年出来之后无所事事,所以打起了偷盗手机店的主意。
据了解,高某平时都待在山上,离群索居,几乎不与外界交流。为了往返凤凰岭与市区之间,他还买了辆二手自行车,偷完手机卖得钱以后,他就到市区挥霍一番,然后回山里隐蔽起来。
高某交代,这么多年他过得很不好,如今36岁了还没有成家。在老家山亭区,他还有一双父母,今年也已70多岁了。自从2000年犯事之后,他就再也没见过他的父母。这些年在外面想家想得常常掉眼泪,但是他觉着自己给家里丢了人,所以十几年了,从来没敢回家看一眼。说到父母,高某蹲在护林房哭了起来,嘴里只重复着:“我对不起他们,我对不起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