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网 > 新闻资讯 > 枣庄新闻 > 正文

山亭孤儿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720元

2013-01-07 08:54:51   来源:枣庄大众网   
      山亭区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提高,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720元,于今年1月1日起已正式开始执行,并初步建立起孤儿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

      目前,山亭区现有140名孤儿纳入保障范围,该区不仅建立健全了专项孤儿救助制度,而且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孤儿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同时将孤儿救助纳入2013年民政工作十件重点工作,严密组织,加力推进。在医疗保障方面,将孤儿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等重点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水平;在教育方面,对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孤儿实行“两免一补,即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对考入全日制本科大学的,将其纳入到区慈善总会特困大学生救助工程,给予4000元资助。

上一篇:农村教育是短板 委员建议整合教育资源
下一篇:滕州界河多举措规范烟花爆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