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员谎言合同骗走360万焦煤款被抓获
2012-12-25 15:40:25 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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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不让公司的炼钢炉停产,江苏某钢铁公司燃料采购员狄某在公司欠债务1亿余元的情况下,编造购买焦煤的谎言,与滕州某洗煤公司签订《焦炭购销合同》,骗走洗煤公司价值360万元的焦煤。12月20日,狄某被滕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抓获。
据狄某交代,江苏某钢铁公司主要经营铸造铁、炼钢铁、水渣等业务。狄某是2003年进入该公司从事燃料(焦炭)采购工作的。“该钢铁公司从2002年建厂投产就没有营利,由于经营不善,到2012年5月已外欠债务1亿余元。”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刘真伦介绍案情时说。高额的外债使该公司根本无资金购买焦煤。“没有焦煤,炼钢炉就无法炼钢,公司就得停产。”狄某交代案情时说,“为了能买到焦煤,我四处联系出售焦煤的公司。当我得知滕州某洗煤公司与滕州某焦化公司(炼焦煤公司)有以焦炭抵煤款的业务后,便主动找到洗煤公司洽谈购买焦煤业务,以钢铁公司3000万元贷款马上就能到账的谎言骗取洗煤公司的信任,并于5月12日签订了《焦炭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在2012年5月20日付200万元,余款在6月15日前付清”。合同签订后,狄某在没有交付一分焦煤款的情况下,于5月15日从滕州某焦化公司运走了价值360万元的焦煤(滕州某焦化公司还洗煤公司煤款),后拒不向洗煤公司支付焦煤款。
经侦大队掌握案情后,立即开展侦破工作,于12月20日将狄某抓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