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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推行“1123”矫正模式让社会更稳定和谐

2012-12-24 08:33:56   来源:枣庄日报   
      家住山亭区山城街道,今年30岁的高某某,因违法犯罪一度对生活失去信心,经过社区矫正后,整个人发生了很大变化。11月下旬,记者在山亭区见到高某某时,他不仅在当地一家饭店打上工,还计划参加电工培训,谈上了女朋友,准备明年办喜事。这一切源于山亭区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模式,促进了社区矫正人员的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
      社区矫正是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截至目前,山亭区累计接受社区服刑人员504人,累计解除矫正355人,这一特殊群体还在不断扩大,原有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兼职和志愿者已远远承担不了这一重任。在整合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山亭区探索实施了“1123”矫正模式,成立“一局”,即山亭区社区矫正管理局,这在山东省是第一家。设立“一官”,即社区矫正官,属全国首创,主要以司法局专职干警、基层司法所长和司法助理员为基础,每个村(居)设立一名社区矫正官。整合“两员”,即司法行政协理员和法律指导员,全区共配备司法行政协理员268名,派驻法律指导员56名。强化“三分”,即分类、分段、分地矫正。
      进入社区矫正后,依据每个矫正对象的情况,将其划分为低度、中度和高度危险三个等级,社区矫正官采取有针对性、宽严相济的监督、管理和帮助。山亭区把矫正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入矫教育突出“认罪服法、悔过自新”,常规教育着重“服从管理、自觉改造”,解矫教育强化“遵纪守法、自强自立”。同时,社区矫正官定期不定期采取走访、电话汇报等方式,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为解除矫正对象的后顾之忧,民政部门及时对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技能培训,现已为28名矫正对象办理了低保,56名矫正对象得到了就业指导。
      自“1123”矫正模式推行后,产生了良好的效果。其一,推进了社会管理创新,有效强化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和教育,提高了管教质量。其二,整合了司法行政力量,初步形成了一套规范协调的联动机制,矫正队伍得到不断充实。其三,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目前,山亭区矫正对象有22人进入企业单位上班,11人成为个体工商户,4人发展养殖,2人在村务农,开始了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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