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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卫生间漏水 楼下商户70余双皮鞋被泡

2012-12-03 09:36:58   来源:大众网枣庄   
      “三楼的公共卫生间漏水,我们家二楼仓库成了‘水帘洞’,很多皮鞋都被水泡了,多次找物业反映也不见工作人员来店里现场查看和解决。”11月30日上午11时许,位于滕州荆河中路的意尔康皮鞋专卖店老板李女士反映。
      事件>>>楼上漏水,楼下商户货物被泡
      记者赶到意尔康皮鞋专卖店二楼仓库看到,现场一片狼藉,地面满是积水,一些被水浸泡的皮鞋散落在地上,有的鞋盒里面盛满了水,崭新的皮靴被泡在水中,货架上还可以清晰地看到水珠,李女士正在货架前清理货物。“这些鞋子都被水浸泡了,根本没法再销售了。”看着被水浸泡的鞋子,李女士心疼地说。
      据了解,当天早上7点半左右,李女士的丈夫叶先生来店里开门。刚开门,叶先生就听到二楼传来“叮当”的声音。叶先生连忙上楼查看究竟,眼前的一幕让他惊呆了:地面积满了水,放在地上的货物全部被浸泡,屋顶上水珠还在不停地往下落。看到这个情景,叶先生急忙找来水桶,放在漏水点,并喊店里的服务员进行清理。
      简单地处理了一下仓库后,叶先生立即赶到物业公司反映。值班人员告诉他,当日凌晨3点左右,由于三楼的公共卫生间阀门损坏才出现漏水情况,不过当时他就关掉了总阀门。了解原因后,叶先生便返回店内查看情况,没想到屋顶还是不停在渗水。于是,他再次到物业公司反映情况,工作人员称8点开会,让他8点半再来。就这样来回跑了好几趟,问题始终没有解决。
      随后,叶先生来到三楼公共卫生间,看到男厕所便池旁的冲水阀门还在漏水,便找来一根塑料管绑在阀门上,将水引到便池里,店里漏水的情况才得以缓解。“我们有七十余双皮鞋被水浸泡,其中二三十双皮鞋浸泡严重,直接损失一万余元。多次找物业,反映也不见工作人员来店里查看和解决。谁来赔偿我们的损失?”叶先生说。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不仅李女士家的仓库被泡,旁边的亚洲美容院也遇到类似情况。
      物业>>>自然损坏,不承担商户损失
      随后,记者采访了管理附近区域的枣庄统盛物业有限公司。据公司负责人王经理介绍,当日凌晨3点左右1号写字楼三楼的公共卫生间阀门损坏,值班人员发现后当即关闭总阀门,当日上午又对阀门进行了更换,并清理了走廊的积水。“由于这是自然损坏,追究不到个人,所以商户的损失,我们物业没法承担。”
      律师>>>管理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针对此案例,记者采访了山东滕国律师事务所孙春林律师。据孙律师介绍,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按照上述情形,三楼公共卫生间的管理单位应对公共卫生间的防水漏水等相关问题做好相应的防备措施,尽到谨慎的管理义务。若出现问题,管理单位应在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民事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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