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年度任务
2012-11-28 09:47:40 来源:市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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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枣庄顺利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年度任务,全市共完成改造项目20个、93.6万平方米,近1万户居民居住环境得到改善。所有工程均按照《山东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进行施工,并进行了供热系统整体调试。供暖期间,各改造项目将收集改造项目采暖能耗数据,进行节能效果分析,迎接省级验收。
据了解,枣庄部分老旧小区普遍存在围护结构保温性能差、供热采暖系统老化、建筑物能耗较高、室内热舒适感差、配套供热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为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我市实施了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该工程是由各级政府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的一项民生工程。目前,我市实施的改造工程主要针对2007年10月1日之前竣工的供热效果不良的住宅小区和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包括三项内容:建筑维护结构节能改造,如外墙面、屋面、屋顶及地下室顶板,采取建筑节能保温措施,门窗更换节能门窗;供热计量及室内温度调控改造,改造后既要达到满足室温可调和分户计量的要求,又要满足运行和管理控制的要求;热源及室外供热管网平衡改造,提高管网的热利用率。建筑改造后,节能效果达到50%,室温平均提高5℃,并减少外界噪声影响,不仅节约能源,而且提高居民居住舒适度。
今年,省里下达枣庄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是77万平方米,我市制定了《我市2012年建筑节能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并与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落实了改造项目。7月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我市工作任务调整到90.5万平方米,为确保完成年度任务,我市采取多项措施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按照要求,及时追加改造任务,印发了《关于追加2012年度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的通知》,按照各区(市)、我高新区目前承担改造任务的比例,追加改造任务13.5万平方米。严格落实项目资金,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将中央及省、市专项资金及时下拨到各区(市),截至目前,共下拨各类奖补资金1180.47万元。同时,加强调度督导,筹备召开了全市建筑节能与供热计量工作现场会、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调度会议,开展全市建筑节能与供热工作督查,全面督查各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情况和工作推进情况;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今冬城市集中供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市)认真做好各项供热准备,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有力保障了今冬明春全市供热平稳、有序、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