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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山路绿化带遭人破坏 小道通向附近商家

2012-10-16 10:45:35   来源:大众网枣庄   
      近日,黄先生反映,君山路道路旁绿化带中的部分绿色植物遭人破坏。9日,记者来到君山路,发现确如黄先生所说,路旁两条完整的绿化带面目斑驳,约每100米的距离就有一片绿化苗木遭连根拔起,连搭建绿化带的石阶也被拆掉了,绿化带上被人为地开辟出一条条小路,每段大约两、三米长,正对着附近商家的大门。
    记者观察到,君山路的这两条绿化带自西向东从青檀路延伸到建设路,路两旁大多是卖汽车配件的商店或五金商店。记者在君山路看到很多行人从开辟出来的小路走过去买东西,经过此处的小张告诉记者,之前绿化带完整的时 候来这附近,想买些东西总要绕到路口才能进来,有时若不急着买,怕麻烦就直接绕行走了,现在有了开口的确方便多了,想去哪家店,就从哪条小道过去。
      附近居民小王告诉记者,拔掉绿化带中的植物是附近商家所为,他们嫌店前的绿化带影响了他们的生意,绿植被拔掉已经很长时间了,的确影响美观。随后,记者以顾客身份询问了一家店主,他告诉记者,他们的商店就在绿化带后面,自从有了这条绿化带,他们的生意就很受影响,顾客嫌麻烦不愿绕远,往往哪家店面前的道路方便,哪家的生意就好些,看到个别店主擅自拔掉了自家店面前的绿植被,也不见有人来问,别的店主就争相 效仿,谁也不想吃亏。当记者说这样做是违法的时候,店主显得有些激动:“破坏绿化带是不对,可大家都在拔,我们也是没办法,不能让我们没生意做,总得让我们有口饭吃吧。”
      记者查阅《枣庄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其中第十七条写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的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调整城市总体规划或城市绿化系统规划,应当保证城市绿化用地各项指标的合理增长和各类绿地的合理布局。还有第十八条: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规定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确需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 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办理手续后方可占用。之后又查阅《枣庄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条例》获知: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要处以赔偿费1—3倍的罚款;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要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并可处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随后记者致电市政园林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商家的做法给绿化工程带来严重的破坏,但不知道是谁拆的具体要由谁来负责,如接到举报,是要根据设施的工程造价给予相应的罚款处罚,目前那边正在建设中,情况有些复杂,对于读者反映的问题,他们将尽快拿出解决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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