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下班摔伤失忆 公司竟坚持出院后解决
2012-08-23 09:52:42 来源:大众网枣庄

“我的母亲一直在超负荷的工作,下班途中摔得脑颅骨出血,现在还没有脱离危险期。而公司却不给负担医药费补偿金,希望能够给个合理的说法。”8月20日上午,在市立医院病房中,肖雷照看着摔成重伤的母亲李永芹,一边向记者诉说。
李永芹:超负荷工作 摔成脑颅骨损伤
8月13日晚7点半左右,刚结束工作的李永芹骑着电动车准备回家吃饭,可是刚出了公司大门走过了十字路口就摔倒在了工业园区谷山路上。路上有行人赶紧拨打了110电话,永安乡派出所的执勤民警赶到后,将李永芹送往最近的市立医院。
到了医院,民警找到李永芹身上的手机,想打电话给她的家人,可是手机上却没有手机卡。民警用自己的电话拨通了李永芹手机上的存号,联系到了她的家人,等李永芹家人赶到后,将手机、提包归还给他们后去查看是否是交通意外。
可是经过交警鉴定发现,电动车没有碰撞痕迹,并没有发生车祸。而李永芹的提包中现金、手机都没有被偷,也不是抢劫所致。有可能是李永芹自己摔伤的。
肖雷告诉记者:“我妈妈的摔伤,我们估计是因为她长期从事高强度、高温的工作,长期疲劳导致抵抗力下降,骑车时发生头晕造成的。”
肖雷向记者描述李永芹上班的时间表,如果李永芹星期天上从晚上7点到星期一早上7点的班,那么星期一中午12点到晚上7点李永芹还要上班,然后星期二工作从早上7点到晚上7点。这样的工作流程,一个星期倒一次班。
不仅工作的时间长,一天只能休息5小时左右,而且工作环境更加恶劣。李永芹的主要工作是为太阳能的管子做焊接封口工作,而焊接封口的工作都处于高温下。李永芹那个没有手机卡的手机,就是因为在工作时,李永芹手机不慎滑落接触到管壁,手机直接被高温烫化,李永芹才将手机卡拿出来,不再使用。
已经48岁的李永芹做这项焊接封口工作已经1年多了,公司没有和她签订劳动合同,李永芹按月领取计件工资,干多少拿多少,也没有任何登记方式唯一能够证明李永芹工作情况的只有一起工作的同事和头顶上的摄像头,每天这样高温、超时的工作却从没有好好休息过。
肖雷告诉记者,母亲的工作是工厂中比较辛苦的,普通的工人也就一天工作12小时左右,而目前却要达到近19个小时的工作强度。肖雷指指母亲的胳膊,继续说道,母亲胳膊上,后背上都有被烫伤的痕迹。
李永芹手臂被烫伤的痕迹
家人:面对高额医药费 已经无计可施
李永芹8月13日晚上被送到市立医院后,家人被通知必须马上手术要不然就会有生命危险。李永芹的丈夫含泪签下手术同意书,手术从晚上12点一直做到凌晨4点,李永芹手术后转让重症监护室进行观察。
医生告诉肖雷,李永芹颅脑损伤,左侧颅骨已经碎裂,右侧还有淤血,防止脑积水,需要在重症监护室观察。而仅仅一个晚上就花费了1万多元,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实在付不出各种费用,只能四处向亲戚朋友借钱,才凑齐了一天的住院费用。在重症监护室一天的费用就高达5000元,高额的住院费对肖雷一家来说犹如重担,承受不起这份压力。无奈之下,于15号将李永芹从重症监护室转移到了普通病房,这样的转移就使得病床前不能没有人照看。
肖雷的妻子怀孕8个月了,24岁的肖雷刚找到一份厨师的工作,准备开始为妻子孩子而努力工作的时候,母亲的突然摔成重伤,使得肖雷和妻子不得不放下一切专心照看母亲。肖雷还有一个在上初一的妹妹,年幼的妹妹帮不上什么忙,只能每天在家给家人做饭,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肖雷的父亲原本当司机,可是因为李永芹的摔伤,也不得不请假和肖雷轮流照顾李永芹。
从13号到20号,各种医药费、住院费、手术费加起来已经3万多元了,已经完全没有收入的家庭面对马上又要到缴费的日期,都没有了办法。
公司:总经理不在 一切等老总回来
肖雷在8月14日到了李永芹的公司,询问公司医药费的问题。公司一位主管告诉肖雷,公司不知道这件事情,需要向上级汇报后才能给出解决方法。
8月15日,公司中两位负责人到医院看李永芹的情况。一位负责人对肖雷说,李永芹领取的是计件工资,在厂外出事,公司不负责这块,前有车后有辙,都是这样办的。但是本着人道的原则,等总经理回来,会向他汇报的。
8月16日下午5点半左右,肖雷又再次给公司负责人打电话,负责人还是重申,老总不在,做不了主,一切等老总回来再说。
面对公司的态度,肖雷认为很不负责任,“我母亲一直在公司工作,公司说因为计件工作就不负责任,计件工资只能是一种付薪水的方式。我母亲的同事都能证明她的劳动强度。现在我母亲刚清醒,但是却失忆记不住事情了,只能勉强记得家里的人。而且我母亲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危险期,还要一周的观察期看脑积水、脑淤血状况。我觉得不管怎么样公司是有负担一部分医药费的责任的。”
随后记者拨通了公司负责人的电话,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正常员工的上班时间是8小时,有的速度快的7个小时就完成了。有些工作是计件工资,多劳多得,这应该是李永芹自己掌握的倒班时间。现在老总不在,要等到老总回来,李永芹出院后才能解决这件事情。如果李永芹家人有异义,可以走法律程序。现在公司员工都有新农合,所以医保并不是什么问题。而李永芹出院后如果还想到公司上班,我们也是随时欢迎的。
人社局:有义务支付医药费 不支付可走法律途径
记者拨打了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电话中人社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下班途中发生的摔伤,属于合理路线下,通过交管部门的交通认证书是可以申请工伤的,这与是否有合同无关。而伤者所在的单位是有义务积极进行救治的,单位可以先垫付医药费用,申请到工伤保险后由基金支付。如果没有工伤保险的公司,则由单位进行垫付医药费用,只要单位认可患者是公司员工,如果单位不认可患者是员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处理。
关于此事的进展,本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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