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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助被拐妇女回家

2012-08-08 16:41:53   来源:鲁南在线--枣庄晚报   
       近日,台儿庄警方通过新浪官方微博发布寻人信息,成功帮助被拐卖妇女杨某某和一名15岁女孩回家。
    杨某某由于神志不清,辗转来到临沂市郯城广场,被胡某某发现并带回家中,进而以26000元的价格卖给了30多岁的一名村民。
      另一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家中有五口人,儿子23岁,女儿17岁。和妻子离婚之后,便和胡某某谈起了恋爱,二人都暂住在郯城县朝阳路官庄西村。八九天前,王某某从江苏东海县打工回到租住的家中时,发现家中有一个大约20多岁女人,就问胡某某这是谁,胡某某说这是她在郯城广场拾的。然后,他就问那个女的情况,她只说是云南昆明的,二十三岁了,也没有说叫什么名。于是二人便合计要把这个女的带到台儿庄区涧头集镇找人给介绍个“对象”,赚点钱花。
      办案民警王兴告诉记者,7月19日接到举报,在刘庄村有拐卖妇女的。据调查得知,被拐女子杨某某的外地口音很重,犯罪嫌疑人把她以36000的价钱卖给了张山子镇泉眼村一名30多岁的男子。当天晚上买方只给了26000,剩下的过两天再给,当他们再次来要钱的时候被警方抓获。询问得知,杨某某是云南省宣威市人,今年26岁。
      7月22日,台儿庄警方打掉这一重大拐卖妇女团伙,解救出2名被拐卖妇女。由于其中一名妇女言语不清,存在智力障碍,并已怀孕,被犯罪嫌疑人从临沂市郯城县拐骗到台儿庄区涧头集镇,其真实身份一时无法查清。为尽快帮助该名妇女与家人团聚,涧头集派出所通过新浪官方微博,第一时间发布寻人信息,公布了该妇女自报的姓名、个人照片等信息。
      该条微博立即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和支持。“台儿庄公安”、“枣庄公安”、“昆明警方”、“生活新报”等官方和个人微博纷纷转发,发布当天即被转发400余条次。7月23日《云南生活报》记者通过微博了解并核实信息后,立即刊登了寻人信息。7月28日,通过《云南生活报》读者电话反映,该名妇女杨某某,家住云南省宣威市落水镇黄路冲村,已于2009年嫁到山东省高密市阚家镇双羊社区。后在当地公安机关帮助下,联系到杨某某的家人,8月2日杨某某被安全送回家。8月2日8时39分,涧头集派出所发布了杨桂平回家的微博,并感谢广大网友、好友的关心支持。
      办案民警说,给被拐卖的受害女成功找到家人,是公安微博服务群众、服务办案的成功实践,是网上网下齐心联动、警民和谐的生动体现。涧头集派出所自官方微博开通以来,坚持每日发布更新信息,与广大博友积极互动交流,已发布各类信息200余条,粉丝量达700余人,有力服务了公安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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